【11歲女溺斃】搶救或涉人為疏忽 疑貼錯心臟去纖震器
11歲女童鄭芷琦昨(20日)於屯門蝴蝶灣溺斃,搶救過程或涉人為疏忽。女童的親友昨晚曾投訴,向救生員尋求協助和救生員報警的時間相隔半小時,質疑救生員為何不及早報警。此外,鄭獲救後被抬上救護車時,其心臟去纖震器的墊子貼錯位置。據悉,她被消防蛙人救出時,先被送到沙灘的救護站,由救生員急救,其後才讓救護員接手。消防處救護員會主席李偉孝對貼錯心臟去纖震器感驚訝,他說:「其實係看圖識字,一個普通人都會知道點貼」。
墊子方向應為右上左下
根據記者昨日採訪所拍下的照片,芷琦被抬上白車一刻,她身上的心臟去纖震器墊子的貼法,為「右下左上」。不過,消防處救護員會主席李偉孝指出,根據消防處指引,正確的貼置方向應為「右上左下」。心臟去纖震器的功能為探測病人心臟的電流活動,因此需要依據血流流通的方向貼置。
對電擊沒有影響
李解釋,墊子方向貼錯,不會有致命錯誤,只是會影響其探測效果。資料顯示,除了探測心跳,心臟去纖震器最高可釋放300焦耳電流,用於心跳停止的病人,利用電擊將顫動轉為正常的心跳。消防處指引最高只會用到150焦耳,因此,貼錯墊子位置對於電擊沒有影響。
救護員接手應即時更正
李表示,曾收到消息,昨晚芷琦被蛙人救上岸後,現場救生員先為她進行急救,其後才讓救護員接手。由於救生員有急救訓練,加上墊上有貼位圖示,李對於貼錯感驚訝,「其實係看圖識字,一個普通人都會知道點貼。」李續稱,雖然貼錯墊子的或許不是救護員,然而,依據消防處指引,救護員在接手病人當刻即應更正所有錯誤程序。
收床問題「應在數秒內解決」
昨晚三名救護員將鄭芷琦的床架抬上救護車時,懷疑因擔架床和救護車廂無法正常接觸,令床腳無法收縮,多名警員上前協助,擾攘至少一分鐘才能成功將擔架床抬入車廂。李表示,救護車上所有人員,包括主管或司機對於收床程序都應非常熟悉,「就好似香港人識唔識揸筷子咁。」他表示,就算在抬車期間遇到困難,亦應在數秒內解決。
衡量現場情況 救生員將女童送救護站急救
港九拯溺員工會發言人胡啟榮稱,女童獲救上岸後,經救生員判斷,認為適宜先到救護站做急救。救生員於救護站內為女童進行了心臟復甦和駁上心臟去纖震器,其後將女童交給救護員接手。他解釋,由於現場情況混亂,加上通往救護站的路程短,因此救生員決定先將女童送至救護站急救。
據悉,救生員每隔三年就要重考牌照,考試內容包括急救程序,每週都會有定期操練,如模擬拯救走位、急救程序、各類水上裝置的運用等,他認為,貼心臟去纖震器貼為非常基本步驟,難以相信有人會貼錯。康文署回覆記者查詢則表示,女童被救起後即由救護員接手急救。
依報案人提供資料做搜索行動 以免浪費警力
至於救生員報警時間有否延誤,胡表示,於沙灘執勤的救生員,會依據報案人給予的資料,如失蹤位置、時間,開展搜索程序。他表示,若報案人能明確指出失蹤人士是於水裡失蹤,「比如話佢(報案人)游游下水,突然之間唔見咁」,救生員會即時報警,其後會根據失蹤人的失蹤地點,展開搜索程序,如徒手潛水、利用獨木舟、或使用潛水裝置潛入海中進行搜索。
根據經驗 九成失蹤屬誤會
然而,若果報案人無法確定失蹤人是否於水裡失蹤,救生員會先做廣播,再試圖著家屬致電給失蹤人的朋友,詢問是否知道他的去向。他解釋,沙灘救生員經常會收到失蹤報案,根據經驗,有九成以上案件為誤會,「(失蹤人)可能係行開,去沖涼,甚至返屋企」,若救生員一收到失蹤報告即報警,可能會浪費警力。
女童遇溺時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