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制即棄塑膠丨適應期至10.21 謝展寰:若巡查揭違規即出警告信

撰文:譚曉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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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階段管制即棄塑膠的半年適應期今月21日完結,環境及生態局局長謝展寰今日(12日 )在網誌說之後會輔以「適度執法」,巡查店舖有沒有出售受管制即棄塑膠餐具和產品。如果違規會即場發出警告信。若十個工作天內仍沒改善,則會發出定額罰款通知書。

謝展寰說要移風易俗、改變市民習慣,單靠政府亦不會成功,必須要整體社會的支持,才能成功建立「走塑」文化。

環境及生態局局長謝展寰在網誌說,管制即棄塑膠適應期屆滿後會輔以「適度執法」,巡查店舖有沒有違規。(謝展寰網誌相片)

《2023年產品環保責任(修訂)條例草案》首階段管制今年4月22日實施,半年適應期10月21日屆滿,到時全港禁止銷售、外賣或堂食使用發泡膠餐具、膠飲管、膠刀、膠叉、膠匙等。至於未有成熟替代品的膠杯、膠碗及膠飯盒,則可以繼續銷售及外賣。

謝展寰說連鎖食肆約8成外賣顧客已不需要外賣餐具,有業界反映令食肆減少了支出。環保署近日巡查更發現有3成食肆不再提供外賣餐具,代表市民已不再依賴即棄塑膠餐具,食肆也相信做法不會嚴重影響生意。謝展寰感謝業界大力支持和市民以行動支持「走塑」。

環境及生態局局長謝展寰在網誌說大部分酒店已找到代替即棄塑膠的產品。(謝展寰網誌相片)

酒店客房使用的即棄塑膠用品,如牙刷、浴帽、膠樽裝水等,新法例下只准收費提供。謝展寰說環保署與酒店業界、本地酒店浴室用品供應商多次開會,協助尋找替代品。現時不少酒店已改用可重用容器來提供洗頭水和沐浴露,有些則供應木和竹牙刷等替代品。

▼4月22日首階段管制即棄膠餐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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適應期完結後,謝展寰說政府會繼續宣傳教育,但亦要輔以「適度執法」,會從源頭供應層面確保商戶不再違規售賣受管制即棄塑膠餐具和產品。環保署會首先巡查適應期內發現未合規的店舖,如果仍未符合新法例要求,會即場發出警告信,要求10個工作天內改善,否則會再發出定額罰款通知書。至於食肆和酒店業,環保署收到投訴後會巡查及調查,如有違規同樣會發警告信,甚至是定額罰款通知書。

謝展寰形容法例只是工具,推動社會認同和建立「走塑」文化才是最終目標,「要移風易俗改變人的習慣和願意付出並不容易,單靠政府推動不會成功,必須要整體社會的支持,才可以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