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不滿裝修費無按協定付款 兩男涉網上「起底」被捕
撰文:任葆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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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隱專員公署表示,今日(26日)拘捕兩名分別37歲及47歲中國籍男子,涉嫌在未經資料當事人的同意下披露其個人資料。
調查顯示,事主曾委託37歲被捕男子做裝修工程,但工程完成後,事主沒有按當初議定的金額向被捕人士付款。其後有人於2024年3月至5月期間,在一個社交媒體平台先後發布三條包含事主個人資料的帖文,當中披露事主中英文姓名、電話號碼、住址、身份證號碼等。
私隱專員公署表示,今日(26日)在九龍及新界區拘捕兩名分別37歲及47歲中國籍男子。兩名被捕人士涉嫌在未經資料當事人的同意下披露他的個人資料,違反《個人資料(私隱)條例》(《私隱條例》)第64(3A)條的規定。
調查顯示,事主曾委託37歲被捕男子做裝修工程,但工程完成後,事主沒有按當初議定的金額向被捕人士付款。此後,有人於2024年3月至5月期間,在一個社交媒體平台的兩個公開群組先後發布了三條包含事主個人資料的帖文,並對事主作出負面的評論。帖文披露事主個人資料包括中文姓名、英文姓名、中文別名、香港身份證號碼、手提電話號碼、住址、照片,以及過往和現在的職業。
兩名被捕人士獲准保釋,私隱專員公署會繼續調查案件。
私隱專員公署提醒市民,不要因為金錢糾紛而將他人「起底」。「起底」屬嚴重罪行,違例者一經定罪,最高可被處罰款100萬元及監禁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