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士記分制明日生效 林世雄籲市民見疑即報:冀有效打擊害群之馬
的士記分制明日(22日)實施,運輸及物流局局長林世雄指,希望記分制生效後可更有效打擊業界內少數的害群之馬,同時鼓勵奉公守法的司機,繼續提供優質的的士服務。他稱的士記分制涵蓋11項與的士司機相關的罪行,兩年間被記滿15分首次可被停牌3個月,其後每次停6個月,呼籲乘客一旦懷疑司機涉不當行為,可記下姓名、車牌、司機證編號及事發資訊等,向1823或交通投訴組遞交投訴,或報警。
林世雄重申改善的士服務質素是一個「老大難」的問題,但志不求易、事不避難,局方銳意改革,主動作為。
林世雄今日(21日)發網誌提到明日生效的的士記分制,提醒司機記分制涵蓋11項與的士司機相關的罪行,若的士司機干犯相關罪行而被判定額罰款或定罪時,會同時被記分,其中濫收車費、拒載等罪行將被記10分。
如的士司機在兩年期間被記8至14分,將收到的士司機違例記分提示;記滿10分或以上,司機須在指定限期內自費修習並完成的士服務改進課程,無合理辯解而沒有遵從有關要求即屬犯罪,一經定罪可處罰款5,000元及監禁1個月。被記分的的士司機完成課程又成功通過考試,就可以從被記分數中減3分。
至於兩年內被記滿15分或以上,可以被取消駕駛的士資格。如屬初次被取消有關資格,停牌期為3個月,其後再被停牌則每次為期6個月。
林世雄指,深信大多數的士司機都本着以乘客為本的精神提供服務,希望記分制生效之後,可更有效打擊業界內少數的害群之馬,同時鼓勵奉公守法的司機,繼續提供優質的的士服務。
他又呼籲乘客一旦懷疑司機涉嫌任何不當行為,可記下司機姓名、車牌、司機證編號、事發的日期、時間和地點等資料,並向1823或交通投訴組遞交投訴,或向警方舉報。
林世雄表示,改善的士服務質素是一個「老大難」的問題,但志不求易,事不避難,我們銳意改革、主動作為。
他引述西諺中有「Carrot and Stick policy(意指軟硬兼施)」的說法,稱上月底的士服務質素委員會與運輸署合辦了的士服務嘉許計劃頒獎典禮2023,表揚20位優秀的士司機及一個優秀的士服務管理團隊,相信業界內確實有很多用心服務乘客的司機,對的士業界寄予厚望,也希望透過的士車隊制度帶領業界新風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