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委會|一家四口花千元加購指定位靠窗口 登機前突被改封窗位

撰文:吳綽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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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委會今日(16日)發布新一期《選擇》,當中提到三宗涉及機票附加服務的投訴個案,其中有事主額外加逾千元購買指定窗口座位,登機時才被告知未能安排;亦有個案的機票包含手提行李,惟到機艙門口突然被要求將行李寄艙,事主只能狼狽地在地上整理行李。

消委會建議,若遇服務調動,業界要適時及盡力為乘客提供具體和準確的資訊,例如考慮將預選座位的變更納入主動通知的範疇,讓乘客可及早應對。

(資料圖片/夏家朗攝)

其中一名投訴人一家四口外遊,購買四張來回東京機票,額外繳付1,040元的指定座位附加費,當中有兩個是窗口位,但回程當日,在登機前一刻,才獲通知未能乘坐指定坐位,指定的窗口座位。他要求安排一家坐同一行、以及乘坐窗口位,但登機後卻發現新安排的窗口已被封上,並放置了一個雜誌架。他不滿航空公司擅自轉換預先加購的指定座位,在未能履行合約的情況下,又沒有主動提供再次選擇座位或退款等安排。

航空公司其後解釋,由於更改航班機型,以致座位調動,但職員未有妥善安排所要求座位,願意退回合共$560的回程指定座位附加費。不過公司指,一般情況下,如更改不致出發日期或時間變動,不會主動告知乘客。

(香港國際機場/資料圖片)

到機艙門口突被要求寄艙 地上狼狽執喼

另一宗為投訴人從曼谷返港,票價包括可攜7公斤的手提行李,惟到達機艙門口時,突然被職員要求將手提行李寄艙,事主只能狼狽地在地上整理行李。投訴人認為就算沒收取寄艙費,託運與手提行李性質大不同,要求航空公司退回部分機票費用。

航空公司最終就職員的處理手法及態度致歉,但未能安排退款,稱由於機艙內的頭頂置物一般是「先到先得」,如遇爆滿,就有可能需要寄艙託運。

優先上機只是另設隊伍 其他乘客同時登機

另有投訴人買了兩套往返香港至泰國的機票,以每人每程$50加購優先服務,包括優先上機、優先行李寄存,以及地勤優先將行李提取並送至行李輸送帶等服務。去程時,投訴人獲安排優先登機,但發現原來其他乘客亦可同時登機。而回程時,投訴人行李上的優先掛牌丟失,其中一件行李需時20分鐘才到輸送帶。

最終航空公司願意全數退回優先服務費用,並回覆指,登機時地勤人員會為已加購優先登機服務的乘客另設一條隊伍,而行李輸送有所延誤,不排除是因為運送行李由另一承辦商負責。

消委會:航空公司應考慮主動通知座位變更

消委會建議,若遇服務調動,業界要適時及盡力為乘客提供具體和準確的資訊,例如考慮將預選座位的變更納入主動通知的範疇,讓乘客可及早應對。它又提醒乘客訂票前做好規劃,因應需要決定是否選擇附加服務。

另外,如收到任何與航班有關的變更通知,消費者應特別留意變更內容,如不接受新安排,應即時聯絡航空公司或預訂中介作跟進,航空公司亦應盡力配合消費者的需要;消費者亦應保留所有機票預訂紀錄和行程(itinerary),以備發生糾紛時,可以作為追討憑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