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懲教助理涉Party Room輪姦女子 事主拒出庭 4人獲撤控

撰文:郭顥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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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名懲教助理涉嫌去年在派對房間輪姦一名31歲女子,同被控一項強姦罪,案件今(12日)在東區法院作交付高院程序,惟控方指案中女事主不會出庭作供,控方認為未能達致定罪機會,要求撤銷4名被告控罪,裁判官曾宗堯因而把4被告控罪撤銷。

4名被告,黃朝豐(23歲)、鍾皓林(27歲)、麥潤良(31歲)、袁嘉鍾(29歲),均報稱懲教署二級懲教助理,他們被控於2023年7月9日在尖沙嘴彌敦道54號美麗都大廈某單位強姦女子X。首3名被告先被控告,控方期後再控袁,4人今同獲撤控。

案件編號:KCCC1847/2023、KCCC1223/2024

被告提堂時在親友護送下離開。(廖雁雄攝)
被告提堂時在親友護送下離開。(廖雁雄攝)
被告在親友護送下離開。(廖雁雄攝)
被告提堂時在親友護送下離開。(廖雁雄攝)
被告提堂時在親友護送下離開。(廖雁雄攝)
第三被告麥潤良(中)被控一項強姦罪,今獲撤控。(資料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