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文署健身室|9.1起SmartPLAY可買月票 預售期由90天改為30天

撰文:江麗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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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文署公布健身室使用新安排,由9月1日起,租場系統SmartPLAY用戶可經系統購買健身室月票,月票的預售期由90天改為30天,有效期維持不變。而月票持有人於11月1日起,須經系統預訂七日內的健身室段節,每日可預訂節數不限。至於取消預訂安排,康文署指用戶最遲可在預訂段節開始前一天透過系統取消該段節的預訂。

康文署公布健身室使用新安排,預訂系統SmartPLAY康體通的用戶可於9月1日起,經系統購買健身室月票。(資料圖片)

康文署今日(6日)宣布,租場系統SmartPLAY用戶9月1日起可透過互聯網、流動應用程式、及智能自助服務站經系統購買健身室月票。而月票持有人於11月1日起,須經系統預訂七日內的健身室段節,每日可預訂節數不限。

署方指,現時健身室月票持有人須直接前往健身室以先到先得方式登記使用健身室設施,如入場配額已滿,則須在現場排隊等候,相關安排為方便使用者,並減少在場排隊輪候。在新安排下,月票預售期將由90天改為30天,有效期則維持不變。

康文署健身室設有月票計劃。(康文署網站截圖)

已預訂健身室段節的使用者,可在預訂段節開始前15分鐘內,在設於健身室外的自助簽場機使用香港身份證正本登記使用設施,並可一次過登記已預訂的相連段節。

至於取消預訂安排,康文署指用戶最遲可在預訂段節開始前一天透過SmartPLAY系統取消該段節的預訂。

康文署健身室。(康文署)

康文署提醒,健身室使用人士須於所預訂段節在場使用設施,場地職員會巡查,要求使用者再次出示其身分證明文件,以供查核。

署方指,如使用者預訂後沒有在場使用健身室,會當作一次「租用人於所租訂段節被發現不在場使用設施」違規計算,如60日內有兩次相關紀錄,其訂健身室及其他體育設施資格會在第二次違規的兩日後暫停,為期90天,月票持有人不會獲退還全部或部分已繳的月票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