鄧成波父子租用旺角物業被指欠租525萬 業主入稟要求交吉

撰文:凌子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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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故「舖王」鄧成波之子鄧耀昇,被指於2019年起透過公司租用旺角亞皆老街31號整幢物業作商業用途,但今年2月起欠交3個月租金及管理費等,涉款約525萬。業主其後發信指鄧違約,要求公司交吉大廈,但鄧未有遵從。業主昨(17日)入稟高等法院,向鄧及其公司欠款連利息,並要求法庭下令交吉整幢大廈。

原告為利盛發展有限公司,被告為嘉福(香港)有限公司及鄧耀昇。

已故「舖王」鄧成波。
鄧耀昇從父親「舖王」鄧成波手上接手集團。(鄧倩螢攝)

首5年月租105萬之後為121萬

入稟狀指,嘉福於2019年5月22日起,與利盛下10年租約,租用位於旺角亞皆老街31號整幢工商大廈,首5年月租為105萬元,後5年月租則為121萬元;嘉福另需支付差餉地租及管理費等雜費,而鄧則是嘉福的擔保人。

欠今年2至5月租金及多月的管理和地租等

入稟狀續指,嘉福欠交今年2月至5月的租金、今年1月至5月間的管理費、去年4月至今年6月的差餉地租等費用,涉款逾525萬。利盛今年5月去信要求終止租約,並要嘉福交吉整幢大廈,惟嘉福未有遵從,故此利盛入稟高等法院,要求鄧連本帶利歸還欠款及交吉大廈。

案件編號:HCA1402/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