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正宇:新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接251宗申請 100宗來自幾內亞比紹
政府今年3月起推出「新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許正宇表示,截至5月底投資推廣署共接獲251宗申請,並批出超過100宗淨資產審查,入境處已就逾40宗申請作原則上批准逗留作相關投資,當中暫時有1宗獲批符合投資規定,未有人獲入境處正式批准居留。許表示,若接獲的申請全數獲批,料可為香港帶來75億元資金。
該局又說,接獲逾250宗申請中,大部份為35至49歲,西非國家幾內亞比紹及南太平洋島國瓦努阿圖申請佔總數逾7成半,分別接獲100及92宗。
「新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下,合資格申請人須投資最少3,000萬港元、包括最少2,700萬元在獲許金融資產,房地產投資不得超過1,000萬元等。申請人須經四步審批程序,包括投資推廣署淨資產審查、入境處會批准其逗留以便期間在港作出承諾投資,再交由投資推廣署做投資規定審查,最後才向入境處申請留港居留簽證。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許正宇表示,截至5月底投資推廣署共接逾250宗申請,並批出超過100宗淨資產審查,當中包括來自歐美及新加坡等地申請者。
許表示,入境處已就逾40宗申請作原則上批准,允其以訪客到港逗留不多於180天,以便期間在港作出承諾投資,至今暫只有1宗獲批符合投資規定,暫未有人獲入境處批出正式居留簽證。他說,若接獲申請全數獲批,料可為香港帶來75億元資金。
根據該局提供資料,251宗申請中,大部份、137宗為35歲至49歲,18至34歲則有38人,65歲或以上也有9人。逾7成半申請人士,來自西非國家幾內亞比紹及南太平洋島國瓦努阿圖,分別有100及92宗,加拿大佔10宗,新加坡、澳洲及韓國分別有5宗。
立法會議員簡慧敏表示,舊計劃每年接獲4,000宗申請,但新計劃推行至今只有3,000宗查詢、接獲251宗申請,完成投資審查則只有1宗,建議局方加大吸引力,包括簡化申請程序等。
許正宇回覆指,舊計劃剛推出時申請數目也不多,強調所有新計劃都要有過程及時間,令潛在投資者有興趣及有認知,局方會綜合觀察、看市場分享加強宣傳,又指在接獲齊全文件後,推資推廣署及入境處一般分別需要3個星期時間審查其淨資產及逗留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