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投資者向JPEX索償約185萬元 稱曾出席林作講座 以為JPEX有牌

撰文:郭顥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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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名曾在虛擬資產交易平台JPEX開戶的人士,聲稱曾出席網紅林作所辦的講座,相信JPEX是持牌可信,才在JPEX開戶投資,並有用林提供的邀請碼買入泰特幣,後來JPEX被指違反宣傳及經營,兩人發現帳戶內的資產在未授權下被轉走,但仍顯示他們管有約26.4萬的泰達幣。兩人昨入稟區域法院,向JPEX等多間公司及相關人等追討24萬泰達幣(即約185萬港元)。

原告Chan Wing Yan(音譯陳穎恩,下稱陳)及Lee Sung Him Herbert(音譯李信謙,下稱李),7名被告:JPEX在澳洲的註冊公司「JP-EX CRYPTO ASSET PLATFORM PTY LTD」、JPEX在港註冊公司「WEB3.0 TECHNICAL SUPPORT LIMITED」、3個區塊鏈錢包地址的持有人、場外交易所「Coingaroo」總經理趙敬賢;及任何透過實施、協助、參與,導致兩名原告將資產轉移給上述6名被告的人士。

多個名人被指與JPEX有關,去年被警方拘捕或協助調查。(詳看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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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曾出席林作的虛幣講座

入稟狀指,陳於去年7至8月曾參加網紅林作舉辦的虛幣講座,她閱讀過林的信息及帖文後,相信JPEX為持牌,並相信此乃真確及可信的交易平台,陳及李遂在JPEX開設3個帳戶,並多次存入虛幣,包括從虛幣平台「幣安」,向JPEX的戶口存入約6220泰達幣。

曾轉帳185萬到趙敬賢的戶口

陳又稱曾用林提供的邀請碼到Coingaroo買入泰達幣,並在趙敬賢指引下,轉帳185萬港元到趙於天星銀行及理慧銀行戶口,以換取等值的泰達幣。

證監會發聲明後戶口錢包內金額被轉走

然而證監會去年9月13日發警告聲明,指JPEX並無有效牌照,亦無作牌照申請,JPEX翌日即高昂手續費限制用戶提走虛幣,陳在區塊鏈瀏覽器發現,她與李3個戶口內的錢包內的金額,在未獲授權下被轉走,但JPEX帳戶表面仍顯示用戶持有的JPC及JPP平台幣、比特幣及泰達幣,餘額約等值26.4萬泰達幣。

其中5被告只以信託形式管有原告資產

陳及李指第1至4及第7被告,違反受託人責任,要求法庭聲明他們只以信託形式,為兩原告持有約5.2萬及逾19萬泰達幣,要求他們重組或償還以上資產,或承擔兩原告的資產責任,並炧們追查該些資產下落,或作出相應賠償,又要求禁止被告或其員工處理以上資產。

另提方案要求取回約185萬港元

原告亦有提出其他替代方案,包括把原告在帳戶結餘的資產,當作借給第1至2及第7被告的款項,要求3名被告還款;另一替代方案是針對當泰達幣交易賣方趙敬賢,原告稱向趙支付逾185萬港元,但沒獲取應得的逾24萬泰達幣,要求趙歸還。

案件編號:DCCJ2977/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