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文遠被打】「過來人」直言難追究 促警車加裝攝錄機

撰文:邱靖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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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次七一回歸升旗禮前,社民連等團體擬遊行至金紫荊廣場前,突遭數十人「圍攻」,社民連主席吳文遠遭警方帶上警車後,疑被扯髮及推撞向車窗,事後警方稱投訴警察課已接獲投訴。不過過去13年來,涉毆打的投訴僅0.05%獲證實,其餘都因欠證據,難以追查。有其他社運人士也聲稱曾在警車被毆,但坦言追究困難,故促請警隊於警車內加裝攝影機。不過無論警隊還是保安局,過去都以私隱為由,明言無計劃安裝攝影機於警車內。

吳文遠在警車內被人扯頭髮。(資料圖片/林若勤攝)

在警車內安裝攝影機的建議,近年外界已多次提出,如去年旺角騷亂中,監警會指警方共接獲28項警員毆打記者、市民、被捕人的指控,當中3項在警車內發生。去年2月的監警會例會上,時任委員、民主黨立法會議員黃碧雲便提出,須在警車加裝攝錄鏡頭,保障被捕人。

私隱為由 拒絕加裝

當時警方投訴及內部調查科總警司張建光就此回應稱,警車內加裝閉路電視涉私隱問題,現階段並無必要,又強調警員毆打市民的指控在任何地點均可能發生,沒可能加裝攝錄機覆蓋所有地點。

前保安局局長黎棟國其後亦在立法會會議指,警隊未計劃在警車上安裝攝錄機,主因要保障私隱,強調警隊尊重被捕及被羈留人士的個人私隱及權利。

警方未計劃在警車上安裝攝錄機。(資料圖片)
社運人士周諾恆在反新界東北發展撥款當日,稱被警方拉上警車毆打。(盧翊銘攝)

社運人指屢被警察在警車毆打

不過對於社運人士而言,對警方及保安局的解釋並不滿意,尤其是聲稱曾遭警方在警車毆打過的社運人。2014年6月立法會發生反新界東北撥款衝突,被捕的社民連周諾恆直指,警隊該次對示威者「露出真身」,當日被警察拉上警車打,「你見到警車係拉哂窗簾,上到去就摑你、上手銬打你、吐口水,之後去到警署發現你面有血跡,就叫你去洗面。」

當日與周諾恆一同被帶上警車的黃永志也憶述上警車後,由立法會開往香港仔警署的車程中,5名示威者均遭毆打及粗言辱罵,雖曾投訴,惟一直未聞結果,遂向警務處提出民事索償,案件仍待排期審理。暫仍追究無果的黃永志直言,警車須安裝攝錄機,又指保安局以私隱為由,拒裝攝影機是「講唔通」,「警察有隨身攝錄機,掛在膊頭可以,放在警車就不可?」

警方計劃增購隨身攝錄機,長遠達至每位前線軍裝警都配備1部。(資料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