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R誤殺案】傷殘女事主:若知療程有細菌感染風險 畀錢都唔做!
DR醫學美容CIK療程事故,集團創辦人周向榮及兩名人士被控誤殺案續審,第二名因事故至腳趾傷殘的事主黃鳳群作供,她稱在DR集團作皮膚美容時,被美容顧問及一男醫生推銷「桿細胞分泌療程」,指療程能提升免疫能力,改善濕疹狀況,原價18萬元,只有她可以半價。惟她接受療程期間已覺不息,翌日即入院,一住七個月,腳趾燒至黑色,更要重新學走路,她哽咽說,若知療程有細菌感染風險,畀錢都唔做!
證人黃鳳群,62歲,在感染後雖然康復,但腳趾有永久傷殘。她今早到庭時行動如常。她透露,在內地完成高中學業,於1985年11月來港與丈夫團聚,育有五名子女,2007年丈夫過身,她在北角一國際學校任清潔工,月入約7千多元;案發時健康正常,曾於1993年做過脾臟手術,需長期服藥,並有濕疹問題。
證人不大清楚甚麼叫「CIK療程」
她在2009年灣仔會展的美食博覽購買DR集團一個叫「護眼寶」產品後,便開始接受DR集團的美容及淋巴推拿療程,費用約3200至3600元。黃在作供時似乎不清楚什麼叫「CIK療程」,但確認自己有簽過一份「桿細胞/桿細胞分秘療程」,於2012年3月份簽了一份需知,她大約知道要「打兩針」。
男醫生大力推銷療程
她憶述,2012年8月她到DR集團接受美容皮膚療程時,美容顧問ANGEL和一名男醫生不斷推銷療程說:「培植細胞,打返你身體裏面,將好細胞打壞細胞,令到免疫力提升。」她指二人更稱可以改善濕疹。
半價購療程「只得你一個」
她續說,該男醫生不斷說這針的好處,所費要18萬元,但若黃答應,可只付一半價錢,更說:「只係得你一個。」之後職員取了她兩張信用卡,每張信用卡各付3萬元,再在銀行卡以EPS過數一萬元現金。黃表示,職員似是替她做了分期付款,但她不知做了幾多期分期付款。
接受療程期間已覺不息
黃鳳群稱,她在2012年9月12日在集團於銅鑼灣麥當勞中心為CIK療程抽血,並簽下一張療程需知。同年10月3日下午4時45分到中心接受回輸療程,印象中麥醫生無解釋過程或用儀器檢查身體,只表示過程約40分鐘,過但了三分二時間,她已感到心翳及頭暈,但麥說問題不大。
她在中心休息至凌晨,由兩名女職員陪同回家,但她回家後心翳住及感暈,更感到「隻腳好熱,好似發燒咁痛」,她煲熱水浸腳,希望舒緩腿部痺痛,但仍因痛而「訓吓醒吓」。翌日早上上班時,她感到步伐比平時慢,回到學校須即召救護車到律敦治醫院。
腳趾燒到黑哂 須重新學走路
黃說,她共留院七個月,其中40天在深切治療部,之後轉介到胸肺科的隔離病房,她形容「自己唔識行」,要從新再學走路,又指她「手腳硬晒、膊頭硬晒」,右手不能提高,要做物理治療,她又稱腳趾燒到黑晒,現在走路時,「隻腳成日好重,好似打咗麻醉藥咁樣」。
直言畀錢都唔做療程
黃又稱,集團曾被要求她簽署一份文件,但無人向她解釋文件內容,她後來才知文件提到,療程可能有未知的副作用,而她要自行承擔療程的全部風險。
主控問,若CIK療程只是實驗階段,未經證實,她會否接受這個療程,黃即哽咽說:「打我都唔會!」控方再問:若會細菌感染?黃說:「唔會,畀錢我都唔會!」
3被告依次為周向榮(62歲)、技術員陳冠忠(32歲)及西醫麥允齡(35歲),各否認一項誤殺罪名。
案件編號:HCCC 437/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