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龍城豪宅4歲女童疑被虐待 母准10萬保釋 須交出內地旅遊證件
撰文:凌子淇
出版:更新:
豪宅「御.豪門」周六晚(23日)有一名4歲女童倒臥家中浴缸,送院時一度危殆,女童的38歲母親被控虐兒罪,今(25日)在九龍城法院提堂,母親在普通話傳譯協助應訊,她暫時毋須答辯,裁判官應控方要求,將案押後至4月18日再訊,以待警方進一步調查,被告准以10萬現金保釋,並須交出其內地旅遊證件,不得接觸證人及返回案發寓所。
需普通話傳譯員協助應訊
女被告代號Z.A.L.(38歲,家庭主婦),被告持有香港身份證,她身形矮小,身穿綠色上衣應訊,庭上表現平靜。需靠普通話傳譯員協助應訊。她被控於2024年3月23日,在沙浦道83號御豪門某單位,身為對4歲女童X負有管養、看管或照顧責任的人,故意虐待或忽略X,其方式相當可能導致該女童她受到不必要的健康損害。
保釋條件包括不能返回案發地點
裁判官准她以10萬現金擔保,期間需交出內地旅遊證件,不得離港,每周往警署報到3次,並需住在報稱地址,住所如有變更需通知警方,不得返回案發地點,亦不得直接或間接接觸控方證人。據悉被告已搬離住所。
案件編號:KCCC787/2024
九龍城虐兒案|38歲母替4歲女沖涼中途離開 長子揭胞妹暈倒浴缸九龍城虐兒案|4歲女童身有瘀傷疑受虐 危殆留醫深切治療部屯門虐兒|小雪兒下月做磁力共振 如情況允許將做重置頭顱骨手術社區保母|女嬰疑被虐 保姆被捕 孫玉菡:已要求仁愛堂交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