器官捐贈|跨境恆常互助機制未成事 據悉涉法規問題仍待落實時機
一名37歲男病人危殆急需換肝,醫管局除了在香港尋找合適肝臟,準備通過港府向內地尋求協助,回顧前年急性心衰竭女嬰芷希接受深圳跨境捐贈心臟作移植,成首位在香港移植內地居民器官的病人,港府希望籍個案探討設立兩地器官互助機制,並期望去年內落實與內地的跨境器官移植恆常機制。
不過,兩地器官互助機制至今仍未成事,據了解,由於相關機制涉及多項法規問題,建立恆常機制機制現時或已非首要任務,但如醫管局見到本港有有需要的病人時仍可按個案向內地尋求協助。香港器官捐贈行動組召集人、香港移植運動協會榮譽會長周嘉歡表示,認為最終沒有機制「是唔係幾好嘅消息」,因有機制總好過每次「特事特辦」。
女嬰芷希成首位在香港移植內地居民器官病人
女嬰芷希在2022年底接受深圳跨境捐贈心臟作移植後,牽起社會對成立兩地器官互助機制討論。盧寵茂多次表示,希望籍個案探討設立兩地器官互助機制,即當兩地任何一方有器官捐出但在當地本地沒有合適病人接受,便可跨境配對。
港府曾稱期望今年內落實兩地器官互助機制
去年亦多次到訪北京和廣東省,就器官移植互助機制及其他衞生議題跟有關部委討論。他亦在去年中指出,期望今年內落實內地的兩地器官互助機制,讓更多等候器官移植的病人可獲重生的機會。
機制仍未成事 港府仍可按個案需要向內地尋求協助
不過,兩地器官互助機制至今仍未成事,據了解,由於相關機制涉及多項法規問題,故建立機制現時已非首要任務,但如醫管局見到本港有有需要的病人時仍可按個案向內地尋求協助。翻查資料,醫管局今為病人作出的求肝呼籲,就有提到已準備通過港府向內地尋求協助。另據悉,政府認為落實推出機制需要一個較好的時機,如需要累積更多跨境器官互助的個案,否則可能會帶來負面影響。
周嘉歡:有機制總比「特事特辦」具效率
香港器官捐贈行動組召集人、香港移植運動協會榮譽會長周嘉歡表示,如果屬實沒有機制「是唔係幾好嘅消息」,因有機制總好過每次「特事特辦」。她續指,如沒有機制就取決於主診醫生的決定,「決定咗又要問醫院、再問(醫管局)總部,然後再問政府」,涉及太多行政程序會拖慢進度。
林哲玄倡先設名單 列有特別需要病人 及早向內地求助
衞生界立法會議員林哲玄建議,比起現時每次醫管局就每個求助個案再去向內地請求,可以在問過病人及家屬意見後成立名單交予內地,當中可能包括較難找到有合適器官捐助的個案,如需要的器官形狀太小、有特定免疫組織需求或血型等,以及早向內地求助。衞生事務委員會主席陳凱欣表示,政府有責任交代現時兩地器官互助機制的最新進展,如未有機制亦需向市民說清楚個案需符合什麼條件,醫管局或政府會就個案向內地求助。
醫務衞生局稱正擬議相關運作細節
醫務衞生局回應指,當局以2022年首次跨境器官成功經驗(芷希個案)為基礎,正持續積極地與內地有關單位探討恆常化器官移植互助機制,並正擬議相關運作細節,包括確立一致的技術層面要求、準則及流程,確保捐贈器官能安全、合法、公平、公正地應用於最有需要的病人身上。
推動恆常化過程中會續為有緊急需要病人尋求國家協助
醫務衞生局稱,在推動器官移植互助機制恆常化的過程中,會繼續為有緊急需要的病人尋求國家協助,而處理有關個案的經驗亦會成為制定上述運作安排的藍本並為有關工作提供重要的依據。
一般而言,醫療團隊會評估病人的臨床情況,如病人的臨床情況非常緊急,必須在短時間內進行移植手術,醫管局便會在獲得病人及其家屬同意後,將病人的臨床情況及醫療團隊的評估等通知醫務衞生局,再轉交內地尋求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