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坊爭取籃球架增網多年不果 房署:籃網和足球龍門網非標準設施

撰文:陳銘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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屯門友愛邨籃球場多年冇籃網,老街坊、波牛余先生與當區區議員譚駿賢合力掛網,為什麼房署的球場沒有掛網?原來籃網和足球龍門網,並非房署標準設施。

屯門區議會在2月7日開會跟進事件,並要求房署改善全港公共屋邨的康樂設施,包括增設飲水機、籃球場與足球場增設球網、球場地面鋪上安全軟墊。與會的房署代表指,籃網和龍門球網並非房署標準設施,但會研究安裝,測試籃網是否耐用。

房署回覆查詢時表示,截至去年第三季,共有205萬人居於公屋,但未有統計其管理的籃球場與足球場總數。房署稱按《香港規劃標準與準則》指引,按屋邨預計人口提供康樂設施。例如每8,000人有一個羽毛球場、每7,500人一個乒乓球場及每10,000人一個籃球場。

房署未有直接回應友愛邨籃球場沒有掛籃網的事件,但表示一般而言,屋邨設施會因應人口增減而有所改進,期間會諮詢地區居民及屋邨管理委員會的意見。

住屋邨大的人才體會到,籃框沒有籃網似乎是必然。直到有區議員與街坊合力爭取掛籃網,房署才指籃網並不是標準設施。(陳銘智攝)

規劃標準:10,000人共享一個籃球場

根據規劃署《香港規劃標準與準則》,籃球屬於「主流康樂活動」,政府根據人口標準,為居民提供主流康樂設施。目的是令各種年齡層居民能夠參與,閒暇消遣之餘,又能提供場地予體育團體舉辦比賽。每10,000人就要興建一個28米乘15米的籃球場,而友愛邨人口為26,100人,按理便有兩個籃球場。不過,《準則》的附註指出,籃球場通常設於公共房屋範圍內,如受地盤發展範圍限制,非標準設施或可計算入康樂活動設施供應中。

部份主流康樂活動包括:
羽毛球
排球
足球
乒乓球
小型足球
籃球
兒童遊樂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