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GBT婚禮統籌|本港不承認同性婚姻 配偶需立遺囑及辦持久授權書

撰文:呂凝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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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看似開放實則保守的城市內,同志相愛一直很難。Next Chapter成立3年,Kurt和Mac也曾遇過不少難忘的婚禮,有來自基層家庭的同志,一直因經濟問題無法飛往外地結婚,最終靠跨國線上結婚服務,令雙方父母在有生之年能目睹二人共諧連理;也有新人的其中一方,到結婚當天,父母仍未知道她已出櫃,故婚禮只有一方的家長出席。
Kurt感激社會上有同路人一直為同志平權進行司法覆核,為同性配偶爭取了合併報稅、申請受養人簽證等與異性配偶同等的權利,但他認為平權之路仍遙遠,希望有天香港能真正承認同性婚姻,同性配偶毋須再額外立遺囑及辦理持久授權書等手續,「因為呢件事好多餘,明明結咗婚,法律下應該保障我哋呢個權利」。
攝影:余俊亮

Next Chapter成立3年,Kurt和Mac也曾遇過不少難忘的婚禮故事。(余俊亮攝)

Kurt和Mac在3年內為不少同性伴侶「拉埋天窗」,每對新人的故事都獨一無二。Kurt憶述,曾有客人要求一個極簡約的婚禮,當天只有雙方父母來見證,原來新人均出身基層,二人即使相愛多年,卻因經濟問題難以飛往外地結婚,故一直未有結合,「佢哋一齊咗十幾年,雙方父母都知道對方存在,佢哋亦好想畀個名份對方,但飛去外國結婚其實要使好多錢,所以佢哋一直冇搞」。直至猶他州在疫下推出跨國線上結婚服務,二人經Next Chapter介紹下,終於可在香港舉行婚禮。Kurt形容,新人均40多歲,雙方父母也70多歲,能在有生之年目睹二人共諧連理,場面感動。

女同志未出櫃瞞家人結婚 婚禮僅一方父母出席

有同志子女獲父母祝福,也有來自傳統家庭的子女,不敢向父母坦白自己的性取向。Kurt表示,曾有同性伴侶早於疫情前打算結婚,封關下致二人婚事一拖再拖,最終決定留港結婚,「婚禮只有一方嘅家長出席,因為另一方嘅父母對婚事全不知情,甚至未知自己個女出咗櫃」。Kurt認為未獲家人支持下,與同性伴侶相愛並不容易,坦言新人需很大勇氣才走到結婚這一步,他憶述婚禮當日風雨交加,新人亦堅持要戶外進行,「真係風雨不改,但大家一齊見證呢個喺香港嘅合法同性婚禮,都覺得好有意義」。

Kurt感激同路人致力為性小眾平權而進行多宗司法覆核,令同性伴侶享有與異性伴侶同等的權利,故同性伴侶結婚並非全無保障。(余俊亮攝)

本港同性伴侶結婚可合併報稅

由於本港法律上並不承認境內外登記的同性婚姻或民事結合,同性戀人以往需要飛往外地註冊及舉行婚禮,不少人因「怕麻煩」、「唔知結嚟有咩用」等原因而卻步。Kurt解釋,同志結婚對自己及伴侶絕對有保障,「好多謝香港一直有班人,幫我哋不斷進行司法覆核,推翻咗好多法律上未允許同不公平嘅情況」。他舉例指,QT案原告勝訴,保障了原告能持配偶簽證,享香港居留及工作權,也令本港法律下需承認外國同性伴侶,而「配偶」亦不限於「異性」、入境處同志伴侶案終極上訴成功,令同性婚姻的伴侶可合併報稅,享有與異性配偶同等的權利。

(立遺囑及辦理持久授權書)呢件事好多餘,明明結咗婚,法律下應該保障我哋呢個權利,點解我哋咩都要做多步咁。
Next Chapter創辦人Kurt

近年有多宗挑戰同性配偶權利案件

Kurt形容,仍在進行中的無遺囑法官司,是不少同性伴侶關心的案件,「如果勝訴,同性伴侶婚後就唔使再特登再立份遺囑」。他提到的案件,正是由已故男同志吳翰林申請司法覆核,挑戰《無遺囑者遺產條例》和《財產繼承(供養遺產及受養人)條例》的官司,雖然高院判吳翰林勝訴,但律政司已表明會上訴。吳翰林畢生致力性小眾平權事務,他亦曾申請司法覆核挑戰同性配偶的居屋資格,是繼Nick Infinger的同性配偶申請公屋案,另一宗爭取同性配偶在房屋政策上平等權利的案件。

入境處同志伴侶案終極勝訴,推翻公務員事務局拒讓上訴人梁鎮罡(右)其夫享配有公務員配偶福利,以及稅局拒絕二人合併報稅的決定。梁鎮罡與丈夫Scott Adams(左)勝訴後在終院外會見傳媒。(資料圖片/盧翊銘攝)

除了以上的配偶權利,Kurt指不少同性伴侶亦關心資產調配問題,「假設作為家中經濟支柱嘅我昏迷,而我父母唔知道同性配偶嘅存在,佢點樣可以郁到我銀行嘅資產呢?如果拎住我哋張婚紙去銀行,銀行都唔會睬你」。Kurt表示,除了為同性配偶找律師立遺囑外,他們亦會建議客人婚後辦理持久授權書(Enduring Power of Attorney),「授權書會拎去法庭註冊,所以法庭會有紀錄,對方係你嘅授權人,就可以動用你嘅資產,包括銀行戶口內嘅錢同房產」。不過,Kurt希望終有一日同性配偶毋須再額外立遺囑及辦理持久授權書,「因為呢件事好多餘,明明結咗婚,法律下應該保障我哋呢個權利,點解我哋咩都要做多步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