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建「安置」天台戶:我們被當二等公民 只能輪候舊公屋

撰文:呂嘉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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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雨漏水、打風時呯嘭作響、老鼠屎滿床、水喉也被小偷盜去……便是深水埗青山道唐六樓天台屋的日常寫照。在深水埗舊區,這樣的天台屋數之不盡,隨着市區重建,這種天台屋漸被拆卸,但基層住戶會去哪呢?
李先生8年前買下深水埗一青山道一棟大廈的天台屋。重建來臨,他本以為環境將改善,後發現天台戶的安置政策跟樓下租戶不同,被當作「二等公民」,即使符合公屋資格,安置時卻只限配獲舊公屋單位。然而,因舊公屋單位很多時候不在同區,變相不能同區安置。

深水埗很多舊樓的天台都是基層的容身之所,面對大規模重建,天台戶將何去何從?(呂嘉麗攝)

十室九空治安變差  小偷趁機拆喉變賣 天台戶與老鼠屎同眠 

2014年11月,發展局刊憲宣佈青山道 / 元州街發展項目,由市建局發展,包括樓齡超過60年青山道223號。從事建造業的李先生一家四口自2009年居住於這棟唐樓天台上。

要到天台,首先要爬五層樓梯,上樓時可見不少單位已遷出,包括被改成劏房的單位。三棟樓的天台被打通,三條樓梯均可上落同一天台。天台兩旁建滿不同大小形狀的天台屋,有些更有兩層高。天台屋之間走廊狹窄,晾滿衣衫、棉被等。天台兩邊留有空間沒建屋,但擺滿已搬走的住戶棄置的舊家具和雜物。

兩排天台屋之間的走廊掛滿衣衫、被子及雜物。(呂嘉麗攝)

記者黃昏到訪時,其中一個天台戶在房內大叫:「嘩!床上咁多老鼠屎嘅!做乜咁多㗎!點瞓啊今晚!」曾小姐說,愈來愈多住戶搬走,老鼠們沒處覓食,聚集在還剩十多戶人的天台。

因很多天台業權屬大廈共有業權,市建局需待購入整幢大廈的業權或政府收地後,才有正式法律地位處理,所以天台戶往往是重建時最後才處理的居民,等待安置時樓宇已十室九空,天台戶便面對治安及衛生問題。李先生說,上月就有小偷趁少人了就偷走大廈的銅水喉,要自己花費再安裝過。

僭建屋有價有市  戶主誤以為合法

李先生住天台屋前曾跟太太住過板間房:「四個人一間房,吃飯也要坐在床上。」因為家庭成員多了,他在親戚介紹下,他們搬到青山道上的天台屋,以四萬元買入,花了四、五萬裝修及接駁水電。

天台屋雖屬僭建,但仍有價有市。不少市民花數萬向前「業主」買下天台屋業權,花數萬裝修、接駁水電。由於土地註冊處接受天台屋註冊,天台業權由律師協助買賣,天台戶又要繳交差餉,水錶電錶可以接駁,有市民誤以為天台屋具合法地位,到重建時才發現天台業權其實屬於大廈公家,自己買下的僅是天台屋。

曾小姐家裏雖然養了一隻貓,但有時老鼠夾在縫隙之中,小貓只能呆瞪,也捉不到老鼠。(呂嘉麗攝)

現時,官方沒有統計居住在天台屋的人數,不過據社區組織協會2009年的統計,香港約有10萬人住在籠屋、板間房及天台屋等不適切居所。香港工商專業聯盟2012年發表的報告則估算全港有接近201,000人居於天台屋、「劏房」、板間房等私樓的低收入住戶。

天台戶只可獲派舊公屋難原區安置 樓下住戶已派同區新屋邨 

2002年,房屋署更改清拆天台屋及寮屋時居民的上樓資格,住戶需證明清拆前於有關搭建物住滿兩年,並符合輪候冊的準則,就可獲編配公屋單位,或選擇領取租金津貼租住私人樓宇。

2014年,李先生知道自己住的大廈將會重建,本以為環境可以改善。後來才知道,天台戶跟樓下租戶有不同待遇。李先生指,天台戶重建時被當「二等公民」對待,因為天台戶被要求交出人口凍結時兩年前的住址證明,包括小朋友;樓下住戶則沒此規定。

另外,天台戶即使符合公屋資格,正在公屋輪候冊上,但重建時市建局會根據屋宇署清拆違例天台構築物住戶的安置準則,安排天台戶入住翻新公屋單位,不能獲派新公屋。

李先生:「我們被當二等公民。」(呂嘉麗攝)

李先生本身已在輪候公屋隊之中,排了兩年隊,本身新舊公屋都有機會獲派,但市區重建下,卻因而變成只有獲派舊公屋的機會。同一棟大廈,樓下的住戶在九月時已獲派同區的新公屋蘇屋邨,但天台戶卻因屋宇署政策,只能等待翻新公屋。

市建局回應指,重建範圍內的違例天台構築物與其他住宅樓宇的違例天台構築物並無分別,故採用房委會為受屋宇署清拆行動影響的安置準則,會儘量安排安置受影響的合資格天台佔用人到市區翻新公屋單位,讓希望居於市區的有關住戶可以繼續留在市區。

李先生指,公屋新舊反無問題,最希望的是原區安置,因同住的外母已習慣當區生活,也定期徒步到當區的醫院覆診,他擔心老人家搬到第二區後難以適應新生活。

不過,翻新公屋難覓,難以做到「原區安置」。鄰居之中有兩戶已獲派過一次公屋,但獲派可抽的公屋單位中,只有分別八分一及十二分一機會可抽中原區的單位,故他們已拒絕該次機會。(一般而言,公屋輪候冊上的市民有三次抽公屋的機會。)而李先生跟市建局簽了協定12月31日前要遷出,但至今仍未獲派公屋。

曾小姐說,家中縫隙太多,不敢放老鼠藥,怕牠們死在縫中難以察覺。(呂嘉麗攝)

研究者:市建局應對天台戶與樓下租戶一視同仁

影子長策會成員陳紹銘認為,雖然天台屋屬僭建,但住進天台戶的居民都是因環境所逼,才無奈住進天台屋,平日面對樓下住戶更多的危險。而且一棟大廈所容納的天台戶為數不多,市建局重建時應一視同仁,讓天台戶跟樓下租戶有同等安置政策。

社區組織協會社區組織幹事鄭瑋指,不合符公屋資格的天台屋租戶,重建時因負擔不起,就只能在劏房市場尋覓下一個居所,或入全市建局的安置大廈。不過,幫助重建居民的義工張錦江指,安置大廈環境惡劣,有一人單位細至30呎(即2.8m平方米),亦有二人單位只有43呎(即每人僅2平方米),遠低於房委會的公屋編配標準:每人不少於7平方米。

曾小姐一家的廚房跟廁所沒有門,只有半堵牆之隔。(呂嘉麗攝)

天台屋1950年代起容納難民 舊區最多

香港房屋問題源遠流長,天台屋亦已是1950年代開始有的產物。當時,大量難民從中國偷渡到港,港英政府未有房屋政策,基層房屋供不應求。於是基層自己以木板、鐵搭皮、磚頭等搭建簡陋的房屋,低成平暫時解決居住問題。除了漫山遍野的寮屋,市區樓字上的「天台」亦成為了很多人的家園。

住在旺角天台屋40多年的黃先生說:「70年代,單身寡佬租樓好難,因為人家不認識你,怕你是壞人,兩公婆才易租到房。」雖然每逢打風落雨均要擔驚受怕,但終於不用於城中終日飄泊尋求出租單位。天台屋這種比板間房環境更差的住屋,當年便成為很多單身人士的避難所,時至今日亦是低收入家庭的容身之所。

社區組織協會社區組織幹事鄭瑋指,天台屋在舊區如深水埗、旺角、太子、大角咀較為常見,尤以深水埗為多。

重建之後,不合公屋資格的租戶,可以到哪裏去?(呂嘉麗攝)

曾因拆天台屋而引發「合一事件」社工石油氣瞓街被捕

政府雖欲取締天台屋,卻一直難以解決基層居住問題,更曾因此引發社會衝突。回歸之前,港英政府欲整頓市容,以僭建為由在1994至95年間展開「滾石行動」,大規模清拆天台屋。當時其安置條款為1980年代處理寮屋安置的「八二六一」標準:即居民須證明在1982年6月1日前居住該天台屋,才能獲公屋安置。然而,一條安置寮屋的條款,十多年後用於安置天台屋,引發居民不滿。

1994年,荃灣合一社會服務中心的社工與荃灣天台屋居民,帶同煮食爐、石油氣罐等擺放中環「瞓馬路」,抗議沒有合理安置。結果22名示威者,包括10名社工與大專生被警方拘捕,引發社會極大迴響。

立法會議員姚松炎指,政府一直指天台屋屬僭建物,卻容許其存在多年,政府責任不可推卸。他市民買天台屋時,未必有認知及意識查明天台的業權,政府應在租約打釐印時,讓市民可容易查明物業業權,在購買前便可知道天台屋沒合法業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