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港歷史建築狀況一文看清 近6成半屬私有 62幢已拆卸或改建
撰文:郭曉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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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建築對一個城巿的文化價值相當重要,香港現行的保育政策主要靠法定古蹟及三級評級制度。全港現有約千幢歷史建築物已評級、百多幢尚待評級,遍佈18區,當中近6成半屬私人持有,有31幢已評級建築遭拆卸,31在完成評估前已拆或大幅度改建,到底香港歷史建築物的現況如何?
現時香港的歷史建築物大多來自1996年至2000年間紀錄,當時古蹟辦在約8,800幢建於1950年前的建築物中,識別了1,444幢有高文物價值的建築物,再交由古諮會根據其歷史價值、建築價值、群體價值、社會價值和地區價值、保持原貌程度及罕有程度評級。
1,444幢中,有1,032幢已獲評級,扣除58幢位於解放軍軍營內的建築,現時2幢私人持有的建築未有評級,包括擬列為二級歷史建築的太白臺8至9號,以及擬列為三級歷史建築的西營盤興漢道19號,後者已在2009年拆卸,現為私人住宅高士台,而鄰近的興漢道2號亦已拆卸。
▼▼2022年獲評級的部分歷史建築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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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古物諮詢委員會及古物古蹟辦事處定義,香港歷史建築分為三個級別:
一級歷史建築:具特別重要價值而可能的話須盡一切努力予以保存
二級歷史建築:具特別價值而須有選擇性地予以保存
三級歷史建築:具若干價值,並宜於以某種形式予以保存的建築物;如保存並不可行則可以考慮其他方法
現時約65%歷史建築由私人持有,其次是政府、解放軍、巿區重建局、醫院管理區等。
歷史建築評級制度有別於法定古蹟,前者不受法律保護,政府主要靠與私人業主磋商和游說保留建築物,但最終決定權仍在業主方。截至今年11月30日,有31幢已評級歷史建築已拆卸,另外有31幢在評級程序完成前已拆卸或大幅度改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