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下外賣平台食安投訴增逾倍 食環計劃要求食店確保運送過程衞生

撰文:林奧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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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下巿民多使用外送平台叫外賣,近日有食客在網上發帖指,一間茶餐廳的外賣飲品疑混入藍色墨水,引起網民關注。食物及衞生局周三(4日)回應立法會議員提問,指2021年涉及外賣平台食物安全投訴宗數是前一年的2倍有多,達164宗。近年網購食物越趨普遍,究竟歷年有多少食物業被控無牌銷售?

過去兩年有關食物外送網上平台的投訴持續上升,去年涉及食物安全投訴達164宗,食物外送涉及《商品說明條例》的投訴亦達77宗,為2020年的3.8倍。

食環署指,網上平台外送食物的運作模式越來越普遍,現正計劃在現有的發牌制度下,明確要求食店持牌人須確保交由外送服務送遞的食物皆符合相關持牌條件,例如確保外賣及外送食物時刻保存於適當的安全溫度、在運送過程中不受干擾等。

近年巿面增加不少食物網店,主要售賣蛋糕、甜品、餅乾等,2021年發出的食物製造廠牌照較2020年多17%。根據現時《食物業規例》,持牌食店提供的外賣必須遵守相關持牌條件,包括有關食物容器、食物存放及運送溫度等,「食物業」亦涵蓋網上銷售的食物。

網店亦需領取相應牌照,例如食物製造廠牌照須按製造地點面積,每年收費最少3,740元(少於100平方尺),至最高18萬元(超過5000平方尺)。2020年有3,220宗被控無牌食物業處所,其中包括網上銷售。

過去有報導指出網店以「合作經營」或「牌照共享」形式登記,例如2間店於1個地點合作經營,或多間店共享於同一平台銷售,根據《食物業規例》,任何涉及配製食物出售予人的賣方須領有食物製造廠牌照,惟未有特別指明嚴禁共享,引起巿民對網店食物是否受監管的爭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