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情說性】以為玩卻受了傷 與男神出軌、分手、復合無限loop 

撰文:張碧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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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有沒有看過《志明與春嬌》?當時我很有共鳴,當你很愛一個人,其實你會不自覺模仿他做過的事情,我與他分手後,我便在別人身上,重複他做過的事情。」這是Shirley(化名)第一句回應記者的說話。

這個「他」,是與她纏繞接近10年的前度男友Jason(化名)。在愛情路上,「傷害」二字,不論是言語上、行為上,還是心靈上,是經常在愛情故事中出現的主題,儘管二人深愛對方,但雙方對愛的方式有落差,「傷害」變得無可避免,在Shirley(化名)的故事中,這主題清晰不過,「我要求我的男朋友不可以一拖二、偷食、打女人,但他全部都有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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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想一嘗男神

他們的故事,要由一次朋友的生日聚會講起。他們初次見面時,Shirley自認已經受對方美色引誘,靚仔、大隻,「playboy得來過分自信」,正正能給予她「男神feel」,「當時我已經很想跟他有下文,但我腦海中突然出現一個念頭:如果他知道我只有17歲,他是不會對我有興趣的,所以他問到我的年齡時,我便瞞哄過去,最好笑的是,直到現時,他也不知道我的真實年齡。」即使回顧他的外形時,她也有流露出一種「花癡」般心動、無法抗拒的表情。Jason故然散發playboy般迷人的魅力,但年少輕狂的Shirley,其實亦抱持「just for fun」的心態,所以當晚她與Jason回家時,眼見面前盡是他跟女朋友的親暱合照、護膚品等等,「第三者」的概念,沒有在她腦海中出現,「其實我也沒有感覺,因為這段不是真感情,而且當時我快要到外地交流,根本沒有打算跟他長遠發展。」

這種「just for fun」,的心態,Shirley認為源自她的初戀男朋友,也算是第一個教會她「傷害」的人。認識他的時候,她只是一名初中生,而對方已經是大學生,Shirley同樣受對方既是運動健將及高材生的「男神」氣質而吸引,再次在記者前深呼吸,表露出「花癡」的表情。所以相識不久後,Shirley亦沒有抗拒跟他發生關係。而老土的故事情節,總離不開二人發生關係後一個多月,男方神祕失蹤,不間斷的電話轟炸亦不果,「我當時整個人心慌意亂,心想:莫非真的遇上這種騙色的衰人?我忍不住聯絡一位共同朋友,才知道他一直在外國讀書,當時真的有種被拋棄的感覺。」即使事後男方多番解釋和體貼問候,至今亦無法撫平她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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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傷害報復

所以她面對Jason時「just for fun」,不辭而別的態度,或多或少是她保護自己的方法,以為玩玩的態度,就可以免受傷害。可惜,對方也是一名手段高明的花花公子,她與他,誰是誰的獵物,其實亦難以說清。他們發生關係後,Shirley按照原來的劇本,到外地交流,偏偏在假期回港時,收到他的邀請出席派對。過程中,當Shirley在舞池跳舞時,本來已有女朋友的Jason突然從後輕輕擁著她,瞬間便將她內在的小女人釋放出來,並徹底溶化了她,「之後我們逛街,很自然就牽起手來,我們沒有陌生的感覺,我不想深究他有沒有女朋友,反正我總要離開。」這段似有還無的關係,還是正式開始了,即使在拍拖期間,曾經有共同朋友提醒她,Jason身邊不止有一個女朋友,她也選擇忽略這事實,也忽略了當時點點心痛,暗暗反映喜歡上他這回事,繼續沉迷於他的甜言蜜語中。直到一天,她突然收到對方傳來的分手短訊,登上住宅時,更有陌生女人前來開門,那種被拋棄的感覺,又再次出現。

她與Jason多年以來的關係,就是重複對方出軌、分手、復合、對方出軌、突然分手、又再復合的過程,無限重複,即使他們曾經踏入談婚論嫁的階段,對方也按照她的心意,裝潢專屬他們的dream house,二人還是無法擺脫這種離離合合的狀態,甚至,他們會動手打架。每次Jason突然向她提出分手的時候,Shirley已經知道對方又出軌,但好勝的她,無法忍受對方的背叛,報復的方式,除了在外與男人約會,也曾經答應Jason的同屋、表弟,成為他們的女朋友。每次跟他們外出見朋友,Shirley也會悉心打扮一番,讓對方有面子,「我會刻意做這些事情,令他們不要感覺到,我在利用他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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玩夠了沒有

歸根究柢,種種看似體貼的舉動,出發點還是為了自己。今天的她回想她對身邊人造成的傷害,也自愧形慚。但當時她的雙眼,就是受到無限背叛帶來的憤怒掩蓋,愈愛Jason,她的報復心態便愈重,更無法徹底離開他。即使歷任前男友對Shirley百般疼愛,她就是不會感動,不會內疚,而每次Jason主動要求復合時,她總是無法抗拒。直到最後一次,她在家中洗衣時,拾到一條女裝內褲,她知道,這次她無法不死心,才真正完結他們的關係。「其實我一直都知道,我外出上班時,他有帶女人回家,但我都沒有深究,但今次,我真的不可以繼續下去,實在是很疲倦,於是我當天收拾細軟離開,最搞笑的是,他兩個月後才聯絡我,問我玩夠了沒有。」

多年來,他們以言語、暴力、背叛傷害對方,連Shirley也形容他們相處的方式,不是你死,就是我亡。「相識10多年來,我們為什麼離不開對方,因為我們都知道,大家不可能再找到如此匹配的人。很多嗜好、習慣,我們不需要刻意遷就對方,例如我喜歡曬太陽,他喜歡游泳,我們都喜歡唱歌、看電影,拍拖最開心的時候,就是到IKEA看家具,直到現時也沒有一個男朋友可以令我如此開心,但相對地,他對我做造成的傷害亦無法彌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