舅父欠36萬不還!反追外甥女「25年利市錢」 遭法官咁反駁狠打臉

撰文:李納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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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錢不還的最高境界,是反指對方欠錢?台灣有女生入稟要求舅父還錢,事緣舅父多年前曾借母親190萬台幣(約47萬港元),但只還了45萬(約11萬港元),至母親病重時要求還錢時他都不理會,現時母親已離世,女生作為遺產繼承人,要求舅父歸還剩下的145萬(約36萬港元)。不過,舅父竟反客為主,列出多筆款項,包括25年來給外甥女的利市錢、6歲以前的撫養費、向姐姐借錢投資後給予的紅利等,指有關款項全是「債權」,已足夠抵消欠款。惟舅父的說法被法官一一駁斥,其中指出利市屬於無償贈與行為,不能抵消欠債。

外甥女向舅父追數,結果對方反追她多年的利市錢及6歲前的撫養費用。(《父親與伊藤先生》劇照)

案情指,范姓女子發現舅父在2008年10月時,曾向媽媽借了190萬台幣,事後只還了45萬。媽媽現時已過身,但她前年在醫院病重時,一度發訊要求舅父歸還145萬,對方未有理會。范女是母親唯一法定繼承人,曾請律師發信要求舅父還錢,同樣未被理會,故入稟追債。

沒想到舅父大舉還擊,反列出一些數目要求外甥女「還錢」,包括曾在外甥女1歲到6歲時養育她,曾購買貴價的日本奶粉、主副食等等,每月花費達5,000台幣(約1,200港元),一共花了30萬台幣(約7.5萬港元)。

另外,他連利市錢都不放過,稱過去每年都會給外甥女2,000台幣(約500港元)的壓歲錢(長輩過年發給後輩的利市),25年計合共5萬台幣(約1.2萬港元)。而且外甥女從英國留學歸來時,他曾派1萬台幣(約2,500港元)的利市,故光是利市錢已有6萬台幣(約1.5萬港元)。

法官指出利市錢屬於無償贈與,不能用來抵消債務。(示意圖/資料圖片)

另外,舅父還提到過去曾向姐姐借錢投資,每月都會給她紅利,5年來給了84萬台幣(約21萬港元)。他主張過去給姐姐的投資紅利、合資購買生前契約、過去扶養外甥女的費用及利市全是債權,金額達143萬台幣(約36萬港元),足以抵消欠款,認為根本沒欠錢。

不過他的說法被法官一一駁斥,指出利市屬於無償贈與行為,不能用來抵消債務,而且外甥女能拿出對話紀錄等作證明,兒時照顧她的其實是外公和婆婆,曾照顧外甥女之說被當事人否認,其前妻也否認,難以確認為事實。同時他又無法證明和姐姐的投資契約及紅利是基於什麼投資項目,認為其主張無理,判他敗訴必須還錢。

(綜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