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士伯報紙遮下體疑自瀆片瘋傳!乘客眼神成亮點 網民笑:𢯎痕啫

撰文:桃樂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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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天化日下於交通工具上自瀆如此不雅?日前有深水埗街坊於聖誕節當天上載1條長達2分23秒短片,顯示巴士上有老翁疑似用報紙掩蓋下體自瀆,惹來其他乘客投以訝異目光,他亦看不過眼因而分享片段,揶揄對方「你個聖誕老人」。帖文引來網民關注,有人笑稱「阿伯好緊火喎」、「一杯冰水淋落去幫佢降火」;不過亦有留言認為始終沒有確鑿證據,或許伯伯只是「𢯎痕」,盼大眾不要想太多。

有伯伯疑似在巴士上自瀆,被乘客拍片公審。(FB「深水埗街坊會」影片截圖)

該乘客於聖誕節(25日)在facebook群組「深水埗街坊會」發布短片,指「你個聖誕老人,晨早流流真係DXXM」。影片所示,1名老翁正乘搭巴士,他左手拿着報紙掩蓋近褲頭下體位置,右手則一直有所動作,中途在旁乘客亦察覺異樣,向老翁投以訝異目光。老翁完事後,站高疑似拉回褲鏈,行為惹來網民討論。

片段引來網民揶揄對方「好緊火喎」、「點解唔返屋企先呀?」、「我見到隔籬嗰個阿叔個眼神,笑咗」、「一嘢抽起佢份報紙」、「一杯冰水淋落去幫佢降火」、「點解唔通知車長?可以報警的」、「直接叫佢唔好,好難咩?」。不過亦有人猜測對方或許並非自瀆,「雖然外面我哋睇到嘅係風月版,但另一邊報紙唔係風月版嚟,可能癢或者凍啫,大家唔好亂諗好啲」。

《香港01》過往曾就於公共交通工具自瀆一事訪問執業大律師陸偉雄,陸律師指出在車上自瀆行為不僅是「猥褻露體」,更有可能觸犯「作出有違公德的行為」罪,因自瀆屬於「露體加強版」,涉及性行為,應處以更重刑罰。

而根據香港法例第200章 《刑事罪行條例》 第148條,任何人無合法權限或辯解,在公眾地方或公眾可見情況下,猥褻暴露其身體任何部份,即屬犯罪,一經定罪,可處罰款2000元及監禁6個月。至於「作出有違公德的行為」罪,根據普通法,任何人作出嚴重違反公德的行為,屬刑事罪行,可根據《刑事訴訟程序條例》(香港法例第221章)第101I條判罰,最高刑罰為監禁7年。

執業大律師陸偉雄指出,車上自瀆行為不僅是「猥褻露體」,更有可能觸犯「作出有違公德的行為」罪。(照片由受訪者提供)

(FB「深水埗街坊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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