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屋申請│港男被指爆入息上限 繳薪金證明仍失敗 網民熱議原因

撰文:謝茜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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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屋申請需要多項證明,亦要確保資料真確。有港男近日大呻收到房署通知,表示在入息審查中發現超過了上限,樓主在第一次被通知時已遞交薪金證明作上訴理據,但第二次審查時依然被指超出上限,令樓主大感苦惱,更批判房署無視其薪金證明,大嘆「睇嚟唔通我只可以辭工唔做啦嗎」。

根據房署資料,3人家庭的入息及資產淨值限額不得超過每月24,410港元。(資料圖片)

該男網民於facebook群組「公屋討論區」撰文及上載相片,表示他以3人家庭申請公屋,而第一次審查時,因被告知超出入息上限,於是馬上叫公司提供薪金證明上訴。但最近在第二次審查,房署仍認為入息過高,樓主批評:「而家第二次房署又係咁隻手遮天計爆我」。

根據房署資料,3人家庭的入息限額不得超過每月24,410元,故年薪限額應為292,920元。相中可見,樓主公司發出的薪金證明寫出其年薪為282,756.48元,而樓主亦解釋本來固定月薪19,000元,間中為20,000元,又指每個月亦盡量請假減少工作日數,他大感崩潰:「各位大大我而家可以點做呢?睇嚟唔通我只可以辭工唔做啦嗎?」。

樓主表示以3人家庭申請公屋,而第一次審查時,因被告知超出入息上限,於是馬上叫公司提供薪金證明上訴。(Facebook群組「公屋討論區」圖片)

帖文引來不少網民討論,有網民解釋說除了固定月薪,樓主仍需留意年終獎金、保險紅利等收入,「好明顯還有其他津貼」、「所有收入都要計埋」、「你係唔係計漏咗年尾的獎金、花紅等等,嗰啲都要計入去除12個月」、「帳面23,563(元),仲有無其他入息,保險紅利?」。部份網民則指,既然要申請公屋,收入方面便應「預鬆啲」,與限額保持距離,否則隨時被取消申請,「你明知第一次爆都唔好好計下,仲要做返同一公司,咁就爆2次」、「房署無情講,你一定要預鬆啲,情願慳啲洗,有樓最實際,等到上咗樓先算」。

亦有網民嘆房署的上限不符合現時實況,「如果真係要佢嗰個入息上限嚟生活嘅話,我諗人人都乞米」、「如果真係符合房屋署嘅規定我諗都接近攞綜援㗎喇」。

(Facebook群組「公屋討論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