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男友手機煲劇 女生驚揭母親遭性侵影片 淫狼上訴判賠金額出爐

撰文:田中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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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早前揭發1宗駭人聽聞的性侵案,1名女生借用男友手機煲劇,意外發現自己母親遭機主,即女生男友性侵的影片,大怒斬斷多年感情,憤而告上法院,一審判處男被告乘機性交罪成,判刑3年8個月,民事賠償100萬新台幣(約25萬港元)。但男被告不服持續上訴,最高法院仍然在審理刑事部份,而高等法院經審理民事部份後,改判男被告需賠償60萬新台幣(約15萬港元)。

陳姓男子性侵女友的媽媽,事後被捕及判刑。(示意圖/Getty Images)

根據判決書,陳姓被告和1名女子交往長達10年,其間經常到對方住所過夜,熟知未來岳母需要服用安眠藥才能入睡,因而覷準機會犯案。2018年間,陳男藉住借宿機會,先將女友灌醉,然後溜入未來岳母的房間,趁對方服藥昏睡,用手指性侵,而且拍下獸行過程。

隨後由於女生想追劇,於是借用陳男手機,意外發現母親遭到陳男性侵的影片,因而怒極爆粗,甚至當面質問陳男,對方欲言又止,其後在紙上寫下認罪宣言。女生逼問陳男「去外面亂搞,搞到我朋友身上就算了」,但離譜到向母親伸出狼爪,甚至直言「你知道我媽喝酒,我媽吃藥,所以你敢這麼做,對我來講骯髒,對你來講刺激的事,對吧?」

受害人得知女兒與男友攤牌,唯有承認一早知情,其實小兒子早已提醒過她,「媽媽妳別再吃藥了,他(陳男)會一直跑進來房間」。雖然她最初沒有相信兒子言論,但直到有一日她都覺得情況不妥,曾在半睡半醒期間聽到開門聲,所以她沒有服藥,豈料陳男闖入其房間,甚至1晚進出3次,有次她在睡夢中驚醒,直接捉到陳男,但陳男謊稱是「進來抱家人睡覺」。而除了該次被錄影之外,還發生過多次性侵,但受害人擔心受到女兒異樣目光,所以不敢說出口。

被告持續上訴,最高法院仍然在審理刑事部份,而高等法院經審理民事部份後,改判男被告賠償60萬新台幣(約15萬港元)。(示意圖/Getty Images)

案件提堂後,刑事方面,陳男經一審和二審後,被判乘機性交罪成,入獄3年8個月,至於民事部份,陳男經一審後,被判償100萬新台幣(約25萬港元)。

但陳男持續上訴,刑事部分目前由最高法院審理中,民事方面,高等法院近日有裁判,改判陳男賠償60萬新台幣(約15萬港元),至於超過部份的賠償判決,假執行宣告裁判廢棄,不得上訴。

「假執行」意即在最終判決確定前先去強制執行目前裁決,例如查封或拍賣債務人財產,但如果原本判決被廢棄或變更,就不可以繼續執行,執行法院收到廢棄或變更原判決的命令,就會停止執行程序。

(綜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