咁都得?Tesla疑為接女乘客停斑馬線 網民勸舉報 1原因或不受理
違法還要強詞奪理?日前有途人看見1輛Tesla私家車,停泊於行人過路處的黃色斑馬線上,疑是為了方便女乘客上車,感不滿繼而公審對方。片段引起網民討論,亦引出疑似車主女友人回覆,貼出車Cam(行車記錄器)截圖,反指是有行人衝紅燈,才導致司機未能於綠燈時完全駛離斑馬線。
樓主表示已就事件向1823舉報,但有留言指出「呢張相睇唔到燈號,可以係行車綠燈,行人亂衝馬路,車主好緊急停車;亦都可以係行車紅燈,車主衝燈,行人好匆忙閃避,張相資料唔充足,1823唔會受理」。
該網民在facebook群組「馬路的事討論區」發帖,附上1張圖片,揶揄稱「停正行人過馬路位嚟畀條女上車,幾有型」。照片所示,1輛Tesla私家車停泊於行人過路處前,近乎大半車身都在黃色斑馬線上,相中可見有行人正在橫過馬路。
帖文一出,有網民覺得車主難辭其咎,「停成咁就係X,都無咩好討論」,不過更多人質疑樓主公審實在多餘,「有本事即時報警」、「10秒8秒,其實唔太大影響,唔需介懷」、「無導致擠塞、無導致危險,唔影響其他人嘅時候,上落車真係無乜所謂」。亦有人猜測司機或是接載行動不便人士,惟樓主回覆「我見(上車女子)打扮係T恤波鞋,慢條斯理上車,睇唔到有任何行動不便嘅迹象」。
帖文亦引出疑似車主女友人回覆,直指「你咪打1823囉,我哋有車Cam」,更貼出車Cam截圖解釋「希望你有睇到咁大個阿婆喺馬路出面頂住」、「行人衝紅燈,導致行車時行唔完車嘅綠燈」。不過女子強詞奪理態度亦引來他人批評,「斑馬線係唔停得仲要上埋車,咁都可以賴其他人,咪行前啲上車囉,點解要將錯嘅嘢合理化?」。
樓主事後稱,已就事件致電1823舉報涉事司機,但有留言質疑,即使報案亦未必獲受理,「呢張相睇唔到燈號,可以係行車綠燈,行人亂衝馬路,車主好緊急停車;亦都可以係行車紅燈,車主衝燈,行人好匆忙閃避,張相資料唔充足,1823唔會受理」。
根據香港法例第374G章 《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第10A(1)條的「交通燈控制黃條過路處」指出,任何人不得駕駛車輛進入交通燈控制的黃條過路處,除非他能立即將該車輛完全駛出該過路處,若然無合理辯解而違反條例者即屬犯罪,可處以罰款2,000元。
(綜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