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老闆在自己店內穿短褲遭票控「不端莊」 拍照證清白:普通短褲
穿短褲竟會被票控?馬來西亞有服裝店女老闆因為穿短褲,被執法人員指不檢點而作出票控。事後她上載身穿短褲的照片力證自己沒有「不端莊」,事件在網上引起極大爭議,有人認為女事主衣着沒有問題,但亦有人認為不同地方風俗習慣理應受尊重。
綜合外媒報道,事發於周日(25日)早上11時10分,馬來西亞吉蘭丹州哥打峇鲁市(Kota Bharu)某服裝店中,35歲李姓女店主被上門檢查營業執照的市議會執法人員票控,指她穿短褲「不端莊」。事後李女士在社交平台上載照片,照片中的她手持罰單遮蓋面部,身穿黑色短袖上衣,下身穿深藍色短褲。根據罰單內容,市議會以「2019年哥打峇魯市議會商業貿易和工業地方政府條例第34(2)(b)條」開出罰單。
不過,哥打峇魯市議會主席回應當地傳媒查詢時就指,李女士被開罰單時的衣着與她上傳到社交平台的照片不同。他表示普通短褲沒有問題,但李女士當時身穿超長粉色T恤,遮住了她所穿的短褲。
而李女士就解釋被罰時穿的是同一條深藍色短褲,只是不慎弄濕了粉紅色上衣才換衣服,「這不過是一件普通的短褲,不過,執法員上門時,我身上穿着的粉色T恤尺碼較大,所以將短褲覆蓋,畢竟我個子較矮小」,她又指那2名女執法人員曾表示,「依據她們要求,(褲子)一定要超過膝蓋」。然而,李女士認為自己服裝沒有問題,在營業2年期間,她一直都是T恤配短褲的造型,從不曾因服裝問題被檢控。她又指曾向執法人員求情,「我開的女裝店,顧客以華裔女性為主」,不過執法人員未有通融。
事件在網上引起大量關注,不少人認為執法人員過於嚴苛,「看來以後賣短褲都要被罰了」、「在店內都受如此不公平的罰單」、「很好,以後我們要穿長袍了」、「該管的不管,真的離譜」。有人則認為要尊重不同地方的風俗,不過應該先警告,而不是直接開罰單,「大家互相尊重,可以先警告」、「在公共場所必須穿得得體,自己也舒服;別人也不會用有色眼鏡看妳」、「端莊體面最重要」。
(綜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