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暴露?台女穿運動內衣乘地鐵被職員攔截 男友怒斥:妨礙誰了?
天氣炎熱,穿得清涼一點無可厚非。台灣捷運最近發生乘客衣着爭議,一對情侶離站準備各自回家時,有捷運職員見到女方身穿運動內衣,認為她「穿着太過暴露、不符合捷運公司規定」,於是上前攔截。情侶事後展開研究,發現捷運公司根本沒有相關規定,氣得男方在網上發文質問:「穿着打扮不是應屬於個人自由嗎?」
帖文引來網民熱議,部分人認為「(運動)內衣穿在路上真的有點怪吧」、「內衣就是內衣,被攔真的活該」,但亦有人留言指「站務人員有點管太多了吧」、「聽起來沒有什麼不可以,站務員大驚小怪」。
樓主在「Dcard討論區」撰文及兩度更新,指平日女友會穿一款牌子的運動內衣外出,亦會帶備外套,事發當日女友身穿運動內衣配上長褲,但剛好沒帶外套在身上。由於正值夏天天氣悶熱,氣溫高達30多度,兩人約會一整日感到疲倦,於晚上接近10時乘搭捷運至劍潭站下車,準備各自回家。
樓主指當晚下車後,已經見到兩名職員「不停看着(女友)交頭接耳竊竊私語」,當時他不以為意。女友其後經閘門離站準備乘搭巴士,樓主則沿扶手電梯揮手道別,但發現其中一名站務人員攔下女友,「好像在盤問事情,表情嚴肅帶點歉意,女友則是一臉不可置信」,於是樓主快速轉身跑回去了解,「才發現原來是站務人員認為女友穿着太過暴露、不符合捷運公司規定,一直不停重複強調至少要加上背心才能算通過」。他即出面護航,「就把我(樓主)多一件衣服給她,讓她套上去」。
樓主和女友事後進行相關研究,發現捷運公司沒有關於衣著的規定,甚至向捷運公司查詢,都沒獲得關於「服裝」的說明,只是找到負責人以前說過「根本沒有奇裝異服的規定,只有不能妨礙到其他人」的標準。
樓主於是於帖文質問:「穿着打扮不是應屬於個人自由嗎?還是你覺得我女友穿着妨礙到其他乘客了?台灣夏天悶熱,每天高達30幾度令人窒息,難不成要全身包緊緊才能符合規定?所謂的『穿着暴露』,難道她是在你面前全露三點嗎?」他續說,「如果捷運公司沒有對外正式宣佈有關這項規定及條款,請不要隨意看不順眼就攔下乘客,這樣顯得十分不專業,也令人感到莫名其妙,顯得員工訓練相當不足」。
帖文引來網民討論,部分人質疑樓主刻意強調運動內衣牌子的原因,「不就穿着內衣跑來跑去」、「(運動)內衣穿在路上真的有點怪吧」、「內衣就是內衣,被攔真的活該」,但亦有人留言指「身為阿姨,我也不懂直接穿奶罩上街是什麼意思,可是沒有規定不行吧,要尊重別人穿搭自由」、「站務人員有點管太多了吧」、「聽起來沒有什麼不可以,站務員大驚小怪」、「又不是露點,傻眼,人家敢穿,那其他人也沒資格管吧,只是要保護好自己就是了」。
根據《臺北捷運系統旅客須知》,「公司得拒絕運送,站、車人員並得視情節會同警察人員強制或護送其離開站、車或大眾捷運系統區域:違反法令、公共秩序、善良風俗或本公司旅客運送章則等各項規定、有明顯傷害他人或自己之虞,或有騷擾他人行為、穿著惡臭或攜帶不潔物品影響公共衛生、 老、幼、重病等需要護送而無人護送、攜帶物品造成他人不便。,以及其他經公司公告禁止之事項」。
至於本港方面,《香港鐵路附例》雖然規定乘客不准身穿不恰當衣着,但前提是該款「衣着或衣物可能會弄污或損毀鐵路處所之內或之上任何其他人的衣着或衣物或個人財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