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類出閘法!開篷車避繳泊車費 港男徒手托高閘杆駛出 下場慘了
撰文:桃樂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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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貪小便宜,結果反而得不償失!日前有網民上載1段長約26秒的停車場閉路電視短片,片段顯示有駕駛開篷車的港男司機,為避繳交泊車費,竟用手抬高閘杆,最後卻因座椅防滾架過高而撞倒閘杆。片段被公開後引來網民熱議,有人直指該司機「無錢唔好學人揸車」、「貪字得個貧」,更估計事件賠償金額恐過萬。
有網民在Facebook「車cam L(香港群組)」發帖,直言「開篷車有另類出閘方法」,雖沒有說明事發地點,但相信是香港某停車場。片段顯示,駕駛開篷車的男司機於停車場準備駛離時,在出口位罝完全沒有停下拍卡付費,反而繼續往前,當到達閘口位時,他用手抬高閘杆,企圖避過繳費。結果開篷車車頭及司機位置都安全駛過閘杆,但後方座椅上防滾架(開篷車沒有車頂,當出現交通意外而導致翻車時,方位傳感器激發防滾槓彈出,保護車上乘客不會頭部着地)過高,結果將閘杆撞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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片段惹來網民熱議,並指司機試圖用「陰招」避過繳費行為,根本是自作自受,「正乞兒」、「貪字得個貧」、「無錢唔好學人揸車」;網民粗略估計車主要賠償的費用,「$8000修理加刑事毁壞$5000,再扣5分」、「幾十蚊停車場唔捨得畀,係都要畀一萬幾千買支Bar」,更笑言「可能用哂消費券」。
有人質疑車主行為愚蠢,「有晒Cam,走得去邊」、「第二日有警察上門拉人」、「以為自己好醒,其實係豬頭丙」;不過有留言就猜測「人哋可能出入都無拍卡」、「可能係偷車,除非唔係」。
根據香港《道路交通(泊車)規例》(第374章第12條)的25E,停車場內的司機不得從停車場移走車輛而未有就該車輛繳付適當費用,或展示或出示就該車輛所發的有效月票,任何人違反條文即屬犯罪,可處以第1級罰款,即港幣2,000元。
(FB「車cam L(香港群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