迴旋處轉右行外線 司機公審警車無打燈 網民一原因反勸再考牌
守護道路交通安全,人人有責,但路面上不時仍會出現各種驚險場面。最近有司機在社交平台發文公審,指日前與1輛警車駛至迴旋處,於右線行駛的樓主批評警員雖打算轉右卻行左線,導致他必須急煞讓路,在文中怒斥「阿sir唔打燈、唔響警號、唔識用迴旋處」。然而,不少網民看過車Cam影片後,反指樓主切線駛出迴旋處時沒有看清楚外線來車,留言嘲諷「樓主真係要重新考牌,或者考慮去搭返車」。
樓主於facebook群組「馬路的事討論區」發文及上傳影片,顯示事發於上周三(3月29日)下午近5時,當時正沿右線行駛的樓主與在左線的警車,一同駛入迴旋處。樓主欲切線直行駛出迴旋處,而警車則打算繼續在迴旋處向右方出口前行,兩車車頭幾乎相撞,雙方急煞避免發生意外,最後樓主先讓警車離開。
樓主在帖文狠批「阿sir唔打燈、唔響警號、唔識用迴旋處,讓佢行先仲要手指指⋯⋯」,直斥對方不懂交通規則,又引述《道路使用者守則》表示,若要在迴旋處的第3個出口離開,便需於右線行駛,不應行左線。
事發過程逐格睇:
樓主本想公審警車,惟大批網民看過車Cam影片後,反指他駛出迴旋處時理應先往左方切線,故同樣有責任留意左邊的車輛,甚至形容他猶如馬路炸彈,紛紛留言指「你睇下地下條線先啦,樓主」、「你撞埋去啊嘛,睇唔睇到條地線啊?你過緊線呀,過線使唔使睇車啊?」、「揸車最驚遇到樓主呢種人,你cut線唔使睇車㗎?自己唔啱仲XX懵懵話返人轉頭,仲要咁多人話佢啱先恐怖,唔怪得迴旋處成日撞車」。
對於樓主引述《道路使用者守則》,有網民則回應指切線一方責任重大,「外圈要讓內圈, 但同一時間內圈轉出去外圈,特別係舊式迴旋處, 係一種轉線行為,如果有交通意外撞到盲點嘅車,轉線者責任好大」。另外有網民則「支持」樓主向相關部門投訴,笑言「快啲去1823」、「快啲去交通部告阿sir啦」、「我係你就唔忍啦」。
翻查運輸署道路使用者守則,有關「迴旋處」篇章提及,迴旋處入口如有兩條行車線,除非有交通標誌或道路標記另作指示,否則應依循下圖中藍色線所示的路線行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