倫常慘劇│露台關押虐死全裸父「伏屍排泄物」 不孝女1原因獲減刑

撰文:布萊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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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倫常慘劇】台灣2021年發生關押虐待父親致死案,案中陳姓女兒及徐姓女婿,因不滿八旬父親失智兼大小便無法自理,竟把父親關在臥室陽台長達8天,其間更常常毆打辱罵發泄怨氣,最終父親在排泄物中死去。
法院一審判2人12年有期徒刑,不過上訴二審後,台灣高等法院認為,2人於犯罪被發覺前,提出監視錄影畫面坦承私行拘禁罪行,合乎自首條件給予減刑,改判徐男有期徒刑10年、陳女有期徒刑9年。全案之後再上訴,最高法院近日駁回申請,全案定讞。

台灣發生駭人聽聞的關押虐待八旬歲父親致死案。(示意圖/gettyimages)

綜合台灣媒體報道,45歲陳女與44歲徐男,2021年2月把八旬老父從醫院接回家中照顧,惟因不堪長期照顧心生不滿,同年7月22日竟把老父全裸地關在臥室陽台並鎖上門窗,一天只提供一餐膳食,其間更把水、清潔劑潑向老父,又以廁所刷刷老父肛門,甚至掐頸毆打辱罵,發泄怨氣。

至7月28日上午,兩人把食物及水放在陽台後出門,直到7月30日傍晚發現老父沒有反應才報警揭發事件。

法官依私行拘禁致死罪等,判兩人12年有期徒刑。上訴後獲減刑。(gettyimages)

兩人之後被告上法庭,檢控方批評他們泯滅人性、罔顧人倫,要求依拘禁致死罪分別判兩人25年及20年刑期。不過一審法官指出,兩人拘禁老父期間有餵食,無致死意圖,而根據解剖報告和病歷,老父本身四肢萎縮、營養不良,並患橫紋肌溶解症,因拘禁無法就醫引發急性腎衰竭而死,故施暴並非直接致死原因。

法官又認為,兩人因不堪長期照顧,心生厭倦情緒失控犯案,與一般為情、財物或仇恨有別,考慮兩人犯案後承認罪行,依私行拘禁致死罪等判12年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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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上訴二審後,台灣高等法院認為,徐男及陳女於犯罪被發覺前,提出監視錄影畫面坦承私行拘禁罪行,合乎自首條件,遂給予減刑,考量2人並非對被害人施暴致死,而是拘禁期間未有注意被害人醫療需求及時送醫,釀成悲劇,改判徐男有期徒刑10年、陳女有期徒刑9年。全案之後再上訴,最高法院近日駁回申請,全案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