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屋申請獲合格信 港女轉工卻超入息限額 欲首派後即辭職避審查

撰文:朱利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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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輪候公屋時間長,申請者均需接受詳細的入息審查,而在輪候期間甚至獲派單位入住後,也有機會被抽查。最近1名女子就在社交平台的公屋資訊群組發問,指自己收到合格信,惟下個月即將轉新工,屆時入息會超過限額,她便打算收到首派及收匙時辭職,以避過審查,但未知此方法是否可行,故發帖向其他網民求教。

1名正輪候公屋的女子指自己收到合格信,惟下個月即將轉新工,入息會超過限額,便打算收到首派及收匙時辭職以避過審查,但她未知此方法是否可行,故在網上發帖向其他網民求教。(資料圖片)

該名女子日前在facebook群組發帖,稱她已收到確認申請公屋資格審查的合格信,但預計下個月便會轉新工,屆時收入將超過入息限額。她想到避過當局審查的方法,問道:「如果到第一派位置合適我便辭職,收鎖匙時我便辭職,請問這個方法可以嗎?」

樓主的問題引來部分網民討論,不少人認為她不應心存僥倖,「睇住衰臨門一腳」、「簽租約當日要再申報多一次入息,妳審查完轉工超頟都係不合資格,除非妳虛報」、「上樓緊要定人工多小小緊要,這個問題其實真係有需要問?」、「等多陣先啦,真係搏唔過,工可以再搵」、「其實而家合格咗,都會上樓前隨時被抽查,所以真係妳諗妳啦」。

樓主提出的「解決方法」引來網民討論,不少人認為她不應心存僥倖。(《無法成為野獸的我們》劇照)

在現行條例下,所有公屋居民必須如實申報入息及資產。否則,住戶可能因明知而作出虛假陳述,觸犯《房屋條例》第26(1)(a)條,若如罪名成立,可判最高罰款5萬元及監禁6個月;或因忽略提供資產申報表指明的詳情,觸犯第27(a)條,罪名成立可判最高罰款2.5萬元及監禁3個月。房屋署亦會向住戶追回因資料不正確而少付的租金,甚至收回他們現居的公屋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