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傳食客大牌檔除口罩等食飯 被指違口罩令罰5000元 條例咁講…

撰文:布萊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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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罩令/599G】在防疫條例下,進入食肆堂食時,究竟何時才可除下口罩?有食客於網上發文稱,他日前到大牌檔午膳,下單後便除口罩準備開餐,沒想到即時有食環署職員指他枱面未有食物飲品時不可以除口罩,結果被開出定額罰款單,他慘被罰5,000元,質疑「呢個咩世界」。
事件引來網民熱議,「之前咪講過話未有嘢食嚟到唔可以除口罩」、「不嬲都係,只係好多人唔理」,建議以後到餐廳先叫杯水或自備水保障自己。《香港01》已就事件向食環署查詢,正等候回覆。

進入食肆堂食時,究竟何時才可除下口罩?(資料圖片)

該食客於facebook群組「香港交通及突發事故報料區」以「突發!除口罩準備開餐罰五千!」為題發帖,指上周五(11月18日)到大牌檔食午餐時,下單後便除口罩收好準備開餐,卻即時有食環署職員上前「抄牌」,「話我枱面乜都未有唔可以除口罩」,雖然其飲品於30秒後送到,但樓主最終仍被開出定額罰款單,將要繳交5000元罰款,感嘆「匪夷所思…全場食客職員都鬧爆都照抄…絕!呢個咩世界…唯有飲喇!」。

從樓主上載的5,000元定額罰單見到,罰款理由是「沒有佩戴口罩罪行」,時間是當日中午12時39分,地點疑似是牛頭角。

事件令網民嘩然,惟不少網民指出,「之前咪講過話未有嘢食嚟到唔可以除口罩」、「不嬲都係,只係好多人唔理」、「擺明做你,但份嘢差少少未嚟就真係無得講」,建議以後到餐廳時先叫杯水或自備水保障自己。

不過,有網民指樓主上載罰時拍攝到一樽啤酒,加上一句「唯有飲喇!」,懷疑貼文是另類廣告。

有網民則關注枱面上有杯水是否真的不會被罰。根據《預防及控制疾病(佩戴口罩)規例》,在指明公眾地方及《第599F章》處所須佩戴口罩,而該人不佩戴口罩以作出任何以下作為,即屬有合理辯解(但僅以該作為在有關情況下屬合法為限),包括飲食、用藥、保持個人衞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