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孩過度活躍症 港媽排公屋8年獲派頂樓 房署指1情況有額外配屋

撰文:李納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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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屋編配/排公屋/配屋/小紅書】公屋配房只有3次機會!有港媽在小紅書發文稱排公屋8年,最近第二次配房獲派牛頭角樂華北邨的頂層單位,但她「一家四口有兩個看精神科」,尤其孩子患過度活躍症,看到單位外的欄杆已很害怕,「焦慮到睡不着」。她強調早就把孩子患過度活躍症的證明提交房署,大呻現在浪費一次機會。不少網民提供建議,表示樓主可會請社工再寫證明信,等待第三次配房機會。

房署回覆《香港01》表示,若公屋申請者能提出「可被接納」為拒絕接受配房建議理由,包括由有關部門,例如社署及醫管局發出的支持文件,交代申請者基於社會因素或健康理由不能接受編配的公屋單位並獲接納,房委會會因應特別需要作額外配屋安排。如申請者有特別編配要求,其家庭及健康理由經審核,及經有關部門作推薦後,房委會會在資源許可下盡可能為申請者編配獲推薦入住的區域或單位。

港媽發文指第二次配房派樂華北邨頂層單位,但小孩患過度活躍症,看到欄杆後令她很擔憂。(資料圖片)

公屋輪候時間屢創新高,但市民對獲編配的單位未必滿意。有港媽日前在小紅書發文,她近日收到第二次配房通知,獲派牛頭角樂華北邨勤華樓的頂層單位,但她實地考察,「看到這個欄杆好怕」,她表示家中有特殊需要小孩,現在不知該怎辦,問網民是否要搏最後一次配房,「自從公屋從第一派開始就焦慮到睡不着」。

樓主指一家四口輪候公屋8年,見房署主任後8個月獲配房,孩子患有過度活躍症,房署多給1個額外家庭成員名額,故她是申請5人單位,第一次獲編配慈雲山公屋,但因離2名孩子學校太遠,又不要轉校所以拒絕了。雖然有網民稱現時的單位「這個戶型的最尾一間是最好的選擇」,但她表示多好都不敢住,「一家四口有兩個看精神科,意外一瞬間的事」,家人有精緒波動問題,沒想到交資料後,「還要派這種給我,這個看下去腳都軟了」。

有網民提醒小孩如有特殊需要,應一早找社工寫信證明,「咁高樓層,又有活躍小朋加真係好驚,畀着我都怕」。樓主回應她早將過度活躍證明提交房署,也因此獲額外名額,「咁都要派個危險單位畀我,浪費我一次機會」。網民教路她要去見房署主任講明實際情況,「或者遇到好主任,呢個問題好嚴重」,除了醫生證明,還可拜託區議員幫忙寫信,自己也應寫求情信。

樓主表示家庭社工稱第二次配房不滿意時會再寫證明信,現時她已決定等社工寫信後拒絕配房等候第三派。網民祝願她獲心儀單位,「有特殊小朋友就再博多次」,又建議她到房署求助,看是否能恩恤取消這次編配。

據房署資料,若申請者或戶籍內家庭成員在申請時已懷孕16個星期、為非短暫性需要於室內倚靠輪椅活動人士、為四肢癱瘓人士、為須長期於家中洗腎人士、患有過度活躍症人士,可在申請時提交醫療證明文件,在計算居住密度及家庭人數時,均可作1位額外家庭成員計算。有關租戶必須在申請時向屋邨辦事處申報,以便計算其居住密度。

房署回覆《香港01》表示,如公屋申請者能提出「可被接納」為拒絕接受配屋建議理由,包括備有由相關部門或機構(例如社會福利署或醫院管理局)發出的支持文件,內容清楚說明申請者基於社會因素及/或健康理由不能接受所編配的公屋單位並獲接納,房委會會因應其特別需要而作額外配屋安排。

按現行公屋編配政策,一般申請者(即家庭及長者一人申請者)獲配公屋的相對優先次序是嚴格按照公屋申請登記日期的先後次序、家庭人數及公屋選區,並配合其申請到達編配階段時的公屋資源,按既定公屋編配標準,以電腦隨機方式依次序辦理公屋編配。

若申請者有特別編配要求,須經審核具備家庭及/或健康理由,並獲得有關政府部門或機構(如社會福利署或醫院管理局)就該等要求作出的推薦,香港房屋委員會(房委會)會因應其個別情況,在資源許可下,盡可能為申請者編配其獲推薦入住的區域或公屋單位。

另外,申論者或家庭成員如因下列理由,可在編配時多作一名家庭成員計算而獲編配額外居住空間的單位,包括需要在居所洗腎、患有過度活躍症、四肢癱瘓或非短暫性室內倚靠輪椅活動,但在獲准登記至到達調查階段期間,必須提供有關的醫療證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