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歲女遭虐待失明半癱 台魔保母夫婦比併凌虐成果 生母身世坎坷
文:呂秋遠 台灣律師
(編按:宜蘭無牌照保母曾冠羚與丈夫許鈞恩去年2月收取每月2萬元台幣(約5400港元)照顧5歲大的姓蘇女童,在與他們同住的1個月,女童慘受虐待,被毆打、逼喝尿、被抓腳倒頭旋轉等,至去年3月女童口吐白沫被送院始揭發事件。女童身上有數十處挫傷及瘀傷、頭部有鈍傷、創傷性硬腦膜下出血等,造成水腦症,其右半邊癱瘓、右眼失明,而涉案夫婦的手機通訊,竟充斥虐待招數,呂秋遠律師形他們「彷彿就是以虐待孩子當作唯一的生活樂趣」。
宜蘭地方法院日前判涉案夫婦入獄9年及8年,以及賠償2396萬元,但許鈞恩僅帶了2萬元賠給女童母親,母親堅決拒絕接受。)
她的人生,一言難盡。
她從16歲就自己出來工作,做過檳榔攤、網拍、直播、業務,只要能維生的工作,她都會努力。結婚以後,生下了女兒,才發現先生經常性外遇,不找工作,整天在家玩英雄聯盟,買點數、買造型,甚至逼迫她去賣卵子當家用。只要不從,就會動手掐她的脖子,拿刀威脅要殺害她全家。
不得已,她只好外出工作,但只要晚10分鐘回家門,就會要求跪在門口打自己巴掌,不然就是他來動手,拿煙灰缸與高跟鞋敲她的頭。男生的家人,知道先生會動手,但是卻說,你活該要惹我兒子生氣,被打也是剛好而已。她因為被打,不斷小產,這一次才順利把孩子生下來。有次孩子得了腸病毒,整天哭鬧,生父聽到以後非常不耐煩,威脅要把女兒丟出去給車撞死。
當天她終於醒了,決定逃出那個「家」,回到基隆娘家。一段時間後,她勇敢的向對方提出離婚的要求,只要單獨行使親權,男方給一個月5000元就好。男人很爽快的答應了,但是只給了一年,後來就人間蒸發,再也不見。
小孩已經五歲了,因為不是很適應幼稚園,於是她在臉書上找保母,希望可以幫她帶半天。因為某個保母家就在自己家附近,她又沒有車,在面談保母後,保母再三保證沒問題,於是決定把孩子交給保母照顧晚上的時間。白天,她努力做直播與網拍賺錢,媽媽偶爾會來照顧孩子,晚上,保母會來帶走孩子,她去做晚班的工作,每天只睡幾小時。
去年2月起,因為同行業裡,外縣市的薪水高一些,保母就向他提議,可以照顧全天,她可以專心工作賺錢。她放心的把孩子交給保母照顧,自己到外縣市檳榔攤工作,下班繼續包檳榔,還要經營網拍、兼差打工等等,只要能正當賺錢的事情都做,每天只睡三到五個小時。她每天跟孩子視訊,看不出孩子有什麼異狀。直到去年的3月5日。就這麼一個月的時間,孩子病危。
這時候她才發現,其實所謂的「保母」,根本沒有證照。在檢察官偵辦的過程中,她才從被告與老公的訊息裡,發現被告到底有多冷血。他們的訊息裡,充滿了可怕的惡意,討論如何向她騙更多的錢、如何虐待、餓小孩而不被媽媽發現、互相傳影片與照片讓對方看看虐待的「成果」,甚至原來的虐待方式「玩膩了」,還要想新的花招,看如何可以繼續虐待孩子。
孩子被送到醫院急救,現在語言功能嚴重受損、右半身癱瘓、 腦中需要裝設引流管維繫生命。一審刑事與民事都已經判決,這對夫妻,刑事判刑分別是九年與八年,民事要賠償2396萬。但是,他們當然,沒錢。現在正在上訴中。
寫下這個故事,我只是想要說,不要檢討被害者。這個媽媽的人生,不是我們能想像的,她的疏忽就在於太過相信保母,一個月沒有與孩子實際相處,就發生這樣的悲劇。可是,這種疏忽,是你我可以避免的嗎?或許可以,但,我不敢保證我自己會不會犯下這樣的錯,畢竟我們都是因為信任,才把自己的寶貝交給對方的,不是嗎?
這件事,唯一需要譴責的,就是那對充滿惡意的夫妻。從判決書中,我看到了可怕的惡意瀰漫在他們的簡訊裡,彷彿就是以虐待孩子當作唯一的生活樂趣。但是,我看不到動機,是什麼樣的情況,讓這對夫妻會變成這樣的惡魔?
司法不能還給誰公道,因為傷害已經造成。重點是,請不要譴責被害人,這是我唯一的希望。
(文章標題由《香港01》編輯所擬。文章純屬作者意見,不代表《香港01》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