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人同床見表弟與女友親熱 賤男硬上13歲女「軟掉」事敗下場慘了

撰文:布萊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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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非禽獸,縱是慾色焚身都要保持理性,否則後果嚴重!台灣林姓男子2年前與表弟、表弟女友以及女友的1名女同學,一行4人到台中遊玩,其間更同睡1張床。林男見到當時15歲的表弟與13歲女友親熱後,竟色心獸性大發,對表弟女友的13歲閨密下手,強行脫下少女的內褲指侵得逞,其後想戴安全套性侵,惟卻因「軟掉了」而事敗。事件後來鬧上法庭,林男雖謊稱2人是合意性交,惟在表弟女友指證林男是性侵,法庭判林男強制性交罪成,重囚7年2個月。

台灣林姓男子竟色心獸性大發想對女同學下手。(示意圖,非當事人/Getty Images)

判決書指出,林男的表弟(當時15歲)及女友(當時13歲)居於屏東縣,於2020年6月3日離家出走,當時女友的閨密同學(當時13歲)也跟着他們同行,其後3人同到高雄市與林男會合,然後乘火車到台旅遊,其間到林男友人家過夜,4人同睡1張床。

當天凌晨2時許,林男看到身旁的表弟與女友親熱,竟色心大起,強行脫掉睡在旁邊的閨密同學內褲,閏密雖然反抗,但被林男指侵得逞。林男其後戴上安全套想硬上閨密,惟其生殖器突然軟掉,閏密則起身走到廁所躲避。

台灣林姓男子與表弟、表弟女友,以及表弟女友的女同學同睡1張床,結果林男見到表弟與女友親熱後,竟色心獸性大發想對女同學下手。(資料圖片)

事件之後鬧上法庭,林男承認曾以手指插入閨密的下體,但辯稱2人是「合意性交」。不過表弟女友作供時指,看到閏密有反抗,嘗試拉着褲子把林男推開,惟林男未有停手。

法官最終裁定林男強制性交罪成,而由於受害人未滿14歲,一審判囚7年2個月,林男上訴但被二審駁回,維持原判。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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