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兒檢查發票驚見爸爸常買避孕套起疑心 終揭發小三是媽媽閨密
閨密是人妻最危險的敵人?台灣南投1名李姓男子,經陳姓妻子介紹認識閨密簡女,未料2人暗地裏發展,至少發生6次性關係。直至有次李男的女兒想拿發票兌獎時,在爸爸櫃桶拿出6張發票,每張都有買到避孕套,起疑下和母親商討,揭發爸爸出軌。後來陳妻帶同2女和簡女對質,對方開頭聲稱和李男只是精神上出軌,直到她拿出買避孕套的證據,簡女才承認2人有性關係。陳妻精神大受打擊,向丈夫及簡女提告侵害配偶權,法院日前判2人要賠20萬台幣(約5.6萬港元)。
台灣南投任職貨車司機的李男,2018年經陳姓妻子介紹,認識妻子閨密兼同事簡女。未料2人私下先在聊天軟件聯絡,再私下約會出遊,至少發生6次性行為。
李男女兒作供指,她有次和妹妹翻找父親藏在辦公室櫃桶的6張發票,原本是想去兌獎,但一看見到消費地點都是住所附近的便利店,全部都是買避孕套。家中4人只有父親是男性,覺得可疑下將發票拿給媽媽看。陳妻看到發票時,想到夫妻已很久無性生活,丈夫卻在2個月內多次買避孕套,直接向丈夫問個究竟。李男原本無透露小三是誰,但陳女發現丈夫和閨密簡女經常聯絡,直覺斷定她就是小三。
2019年2月,陳妻帶同2女兒和大嫂相約簡女談判。簡女原本只承認和陳男有精神上出軌,他們無性關係。陳妻之後拿出買避孕套的證據,簡女此時才承認2人出軌,交住半年來都有發生性關係,但強調已斷絕關係。簡女更曾通過LINE向陳妻對話,就愛上閨密丈夫道歉,希望她可以原諒老公,「好好重新生活」。
陳女確定丈夫偷食閨密後氣得回台南娘家。李男趕去尋求原諒,並寫下悔過書,承諾每個月付1.5萬台幣(約4200港元)家用,如日後再有外遇舉動,會將名下財產轉交妻子作精神慰撫金。不過李家的承諾只堅持了1、2個月,很久便無付家用。陳妻隨後入稟控訴簡女侵害其配偶權,令她出現情緒及睡眠障礙、精神大受打擊,向丈夫和閨密求償60萬台幣(約17萬港元)。
法院認為簡女和陳女的交談訊息、談判內容及丈夫悔過書等,已證明李男和簡女外遇有性關係,判2人賠償20萬台幣(約5.6萬港元)。李男要另外支付拖欠的21個月家月,合共31.5萬(約9萬港元)。
(綜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