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多多】17歲德國仔小琉球浮潛摸海龜 違保育法最高罰30萬台幣

撰文:李納德
出版:更新:

外遊時除了要提醒自己不要亂買手信,還要提醒自己「咪多手」。一名德國青年日前到台灣屏東縣小琉球潛水時,動手觸摸「綠蠵龜」,被當地人拍下照片並放到討論區譴責。
海巡單位得悉事件後找到青年,指其行為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最高可罰款30萬台幣(約7.7萬港元)。少年辯稱想和海龜友善互動才觸摸,不知行為犯法。海巡處事後在facebook專頁呼籲大眾不要騷擾海龜,指出即使小琉球是全球海龜密度最高的小島之一,周邊也只有約160隻,是相當珍貴的生物。

有網民拍到一名德國青年在小琉球浮潛時摸海龜。(fb群組「小琉球聯盟」圖片)

下載「香港01」App ,即睇城中熱話:https://hk01.app.link/qIZYuEC5LO

台灣屏東縣小琉球為了保護海洋生態,官民也合力宣傳不要騷擾海龜,但還是有遊客「手多多」。本周四(10日)有網民在facebook群組「小琉球聯盟」發帖,稱拍到一名外籍青年在海中伸手摸海龜的龜殼,詢問:「是否請相關單位處理一下?」

當地海巡署事後表示,當日下午2時多發現有關帖文,指有人在美人洞海域騷擾海龜,隨即派員調查,找到與照片中穿着相同服裝的青年將他帶署調查。屏東國立海洋生物博物館查看照片,確認被摸的海龜屬保育類「綠蠵龜」。

摸龜少年是德國人,與家人一同到台灣旅遊,家人解釋指他只有17歲,因為不熟悉台灣相關保育法,犯下干擾、觸摸等騷擾海龜的行為,但只摸了一次。少年供稱,浮潛時在海中發現海龜,想和牠玩一下才伸手觸碰,不知在台灣是違法行為。

海巡署指出,據《野生動物保育法》第18條規定,不得騷擾、虐待、獵捕、宰殺,違者將可由主管機關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併科6萬(約1.5萬港元)以上、30萬(約7.7萬港元)以下罰金。

署方提醒,海洋保育不分國籍,遊客進行水上活動及遇野生動物時,應保持「不接觸、不干擾、不餵食」的原則。德國青年現時依《少年事件處理法》交由屏東地方法院少年法庭處理,然而屏東地院指,少年只摸海龜一次屬輕微罪行,加上青年不懂相關法律,可能只會告誡一番,從輕發落。

事後fb專頁「海巡處長室」發文,呼籲:「摸一下海龜,代價可能是30萬!」帖文指,小琉球是度假勝地,交通船更是滿載着遊客登島,但呼籲旅客千萬不要觸摸海龜,又指類似的違法行為已非第一次發生,「即使不斷宣導,滋擾海龜的事情依舊持續發生」。

小琉球是全球海龜密度最高的小島之一,但其實同類海龜在整島周邊也只有160隻左右,這些海龜順利長大的機率只有「千分之一」,相當珍貴,故海巡處希望遊客們遵守愛龜原則,「成為海龜的好朋友」。


(綜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