渣男指台女下體非粉紅色不是處女 台律師呂秋遠:他沒權利批評
近日一名台女在fb專頁「靠北男友」上分享,指自己將初夜給男友之後,對方竟然指她的下體不是粉紅色,所以不是處女,更趁她睡覺的時候偷拍其下體,再在校內展示給同學觀看,使台女受到同學們的排擠,精神大受困擾,十分無助。
台灣律師呂秋遠主動撰文回應事件,指不論私密部分是什麼顏色,對方都沒有權嫌棄你,因為「任何人都沒有權利對你的身體說三道四,或是要你配合他做你不願意做的事」。呂秋遠又說台女的男友已經觸犯多條法例,錯不在台女本身,如果台女願意,更可以幫她提告,希望台女可以好好活下去。
奪台女貞操嫌下體非粉紅色 賤男斥濫交提分手 醫生:處女無色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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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為台灣律師呂秋遠對事件的回應:
親愛的孩子,雖然你沒有來問我問題,但我還是自作主張想給你答案。為什麼?因為我想幫你,卻找不到你。而某些老師與家長不會喜歡告訴你這些,他們不要你快樂,只希望你當一個「好女孩」。
首先,第一次的性行為不代表什麼,只代表很痛。當你要發生第一次性行為之前,法律規定要年滿十六歲,你要做好心理準備、避孕與安全措施。不要相信愛他就給他這種鬼話,他通常那時候只有精蟲衝腦,沒想到愛你。不要太早發生性行為的原因,不是因為守貞這種東西,而是擔心你沒有心理準備,以為這就叫做真愛,更擔心你沒能力照顧自己與小孩。如此而已。
所以,處女很重要嗎?一點也不。至於胸部與陰蒂的顏色,更與發生幾次性行為無關。這些常識,不需要醫師告訴你,因為不論什麼顏色,對方都沒有資格嫌棄你。你的身體是用來實踐自己,不是作賤自己。任何人都沒有權利對你的身體說三道四,或是要你配合他做你不願意做的事。
他犯法了,是的。在刑法上,他已經犯下妨害秘密與散佈猥褻物品罪。依法你可以告得他滿地找牙,而且他爸媽必須承擔民事上的連帶賠償責任。是的,你是受害者,而有許多人,不分男女,喜歡用性霸凌的方式欺負人。這些方式如果以言語的方式展現,大概就是說你水性楊花、人盡可夫。你長得好看,他們說你是紅顏禍水,你長得不符合世俗的標準,他們說你是醜人多作怪。但是你別難過,他們只是討厭自己,因為他們無法成為你。一個真正善良的人,不會攻擊別人的缺點來張揚自己,而被邪惡的人攻擊,錯怎麼會在你?
關於這件事,你可以先不用告訴你媽,但是要跟學校的老師說。而如果你信任我,可以告訴我,我會幫你提告,並且要他承擔應該負責的代價,學校的老師與社工也會幫助你。最後,我想告訴你這段話:
「因為我們一無所有,所以要更堅強。等待我們花開的時候,幫助別人一起綻放。這就是我們活下來的理由。」
一起活,好好活,為自己活。
(文章標題由《香港01》編輯所擬。文章純屬作者意見,不代表《香港01》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