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帽事嘅】台夫婦參加車隊露營 人妻出軌暗交車友離婚賠5萬港元
正所謂「綠帽唔怕戴,最緊要除得快」,台灣一名人夫攜妻參加業餘車隊的露營活動時,妻子竟暗交其中一名男車友,兩人不但透過LINE談情說愛,而且在露營期間,妻子趁丈夫熟睡時跟情夫甜蜜拖手散步,旁若無人,完成無懼其他車友發現。事件最終東窗事發,二人正式離婚,結束近13年婚姻,法院裁定丈夫獲賠20萬新台幣(約5.2萬港元),一對未成年雙胞胎兒子則被迫分開,各自交由父母照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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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新竹一名林姓男子是業餘車隊隊員,約13年前與一名在髮廊工作的陳姓女子結婚,兩人育有一對未成年雙胞胎兒子,一家四口住在新竹。至2016年8月,林男帶妻子陳女參加車隊所舉行的露營活動,其間陳女認識一名魏姓男車友,當得知對方是單身,陳女要求互換LINE號碼,方便介紹女朋友給魏男。
隨後林男及陳女因家中瑣事發生口角,魏男獲悉後向陳女透過LINE及電話噓寒問暖,更展開追求攻勢,魏男甚至到其工作的髮廊找她,至2016年11月、車隊在南投顏氏牧場舉辦露營活動時,兩人趁林男熟睡時甜蜜拖手散步,出軌一幕被車友見到,一眾車友認為要將魏男除名,踢出車隊。
東窗事發後,陳女一度向丈夫發送訊息:「我和你總是硬碰硬個性觀念上的差異,無法平行難以溝通,傷害已造成也多說無益了」,她又接受父母勸說,全數歸還林男所賺得的財產,至去年7月,兩人無條件離婚,一對兒子則各自交由父母照顧。
林男認為根據台灣法律,前妻跟情夫侵害自己的配偶權,所以憤而控告他們,要求賠償100萬新台幣(約25.5萬港元)。法官認為被告兩人LINE通訊、數次約會及短暫身體接觸是過從甚密、逾越禮節的行為,侵害林男的配偶權,嚴重破壞婚姻關係,判處兩人應向林男賠償20萬新台幣(約5.2萬港元)。
(自由時報、東森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