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吧女店員遭2酒客輪姦 全身驗出男性DNA崩潰 賤男這樣判刑絕了
撰文:布萊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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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渣!1名妙齡女子於酒吧兼職時結識了2名男性酒客,下班後到2人家中「續攤」,沒想到l被灌醉遭2男子輪流性侵。女子事後報警提告,2男否認控罪,辯稱是女子覺得他們樣貌不錯「想試(性交)看看」。惟女子事發後立即報警,而驗傷報告發現其衣物及身上多處,包括私密部位都檢驗出男性DNA,法院認為女子有驗傷報告等可作佐證,判2男「強制性交罪」罪成,各判處7年6月有期徒刑。
酒吧女店員遭酒客輪姦
綜合台灣媒體報道,事發於2020年10月26日,徐姓男子與高姓男子在台中1間酒吧飲酒時,認識了在店內兼職的妙齡女子「小美」;待27日凌晨「小美」下班後,3人到徐男寓所「續攤」,其間徐男與高男藉「玩牌輸了要喝啤酒」遊戲,不斷向小美灌酒。
小美被灌醉後,徐男即與高男強行把小美拉進房間壓制床上,輪流多次在沒使用安全套下,以口交、插入性交方式性侵小美,小美抵抗不果不斷哭喊。後來小美朋友來電,她靈機一觸伺機脫身,立即請來電者來接她,並且在返家途中向朋友哭訴遭輪姦,隨即到警署報案。
全身驗出男性DNA 精神崩潰
小美到醫院驗傷,發現當天衣物、身上多處及私密部位都檢驗出男性DNA,檢測結果與徐男、高男的DNA吻合;而小花左手、額頭及頸部都有紅腫傷勢,精神上也受到很大傷害,需要接受精神科治療。
賤男辯稱女店員自願
徐男、高男涉「強制性交罪」受審。他們在庭上否認控罪,反辯稱當天飲酒時3人有聊到性行為話題,小美自稱「很久沒做這種事(性行為)」,加上覺得他們樣貌不錯,認為「可以試試(性交)看」。
性侵罪成囚7年6個月
不過法院審理所有證據後,不信納徐男高男說法,裁定2人共同犯下「強制性交罪」,卻否認犯案,加上未與小美和小美母親達成和解,故判處2人有期徒刑7年6個月。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