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生拍拖4個月花$64萬!男友送愛馬仕手袋$XX萬 分手即提索償
這是大學生拍拖的花費金額?江西法院日前處理1宗分手調解案件,事緣當地2名大學生交往時,男方在拍拖的4個月內花費了近60萬(人民幣,下同,約64萬港元),包括送要價20萬(約21萬港元)的HERMÈS愛馬仕手袋、2.75萬(約3萬港元)的Dior手袋等,分手後他認為這些花費是以結婚為前提的「贈與」,故入稟要求女方償還全部費用。一審法院原本判前女友要還近40萬(約43萬港元),她不服上訴,最後經調解同意只還30萬(約32萬港元)。
案引起網民熱議兼錯重點,紛紛好奇該大學生為何如此有錢,「一個八線地級市的一個大學生這麼有錢,深挖一下看看」。
內媒報道,江西吉安市中級人民法院出現1宗特別案件,法院要調解1宗大學生拍拖後分手引發的「贈與合同糾紛」。案情指,事件始於2023年12月,當時21歲的劉男在社交平台認識19歲的羅女,當時大家皆為大學生,去到今年1月雙方正式拍拖。
送21萬元HERMÈS手袋、3萬元Dior手袋
兩人行蜜運期間,劉男不時送名貴禮物給對方,當中不少是要價不菲的奢侈品和「包包」,包括20萬元(約21萬港元)的愛馬仕(HERMÈS)手袋、2.75萬(約3萬港元)的Dior手袋、3.98萬元(約4.2萬港元)的高爾夫球桿等。
另一方面,劉男多次向女友進行大額轉賬,直接發錢「金援」,例如初次見面就轉帳8,888元(約9,600港元)表達心意、5月12日轉賬52,000元(520是普通話「我愛你」諧音、約5.5萬港元)表示心意、又發5.2萬給對方去旅行。交往的4個月內,劉男合共轉賬逾40萬元(約43萬港元),又為對方「代付」近18萬元(約19萬港元),情侶旅行時又支付了近3萬元(約3.2萬港元)的費用。
發大利市1封2.5萬
劉男又供稱,自己還試過為女友發「大金額紅包」(大利市),例如是2.5萬(約2.7萬港元)利市、對方看病也會發1萬元(約1.1萬港元)利市、而且還買了價值近3萬(約3.2萬港元)的手提電腦送女友。
好景不長,今年5月雙方鬧分手,失戀劉男認為拍拖期間所有的轉帳及為對方「找數」的舉動,全部都以長遠發展及結婚為目標的「贈與」。如今雙方分手,當初要締結婚姻的目的已無法實現,即「贈與」的條件無法達成,劉男要求羅女返還交往時贈與的所有款項,具體數字是594,191元。
經調解前女友要退還32萬元
不過,羅女認為拍拖時劉男的所有轉帳都是對方自願贈與,分手就要求返還沒有依據,因為無法達成其識,雙方鬧上法院。原審法院處理時,認為羅女的確應返還部分款項,要退還約40萬,但羅女不服上訴到中級法院,雙方要轉由法院調解。最終,因為羅女同意在1年半內償還30萬(約32萬港元),雙方達成共識。
網民震驚:哪來的土豪大學生
事件引起熱議,但全錯重點聚焦在大學生拍拖花費上面,又好奇男事主身份, 「一個八線地級市的一個大學生這麼有錢,深挖一下看看」、「看來還是江西同胞最有錢」、「現在學生都這麼有錢嗎?」、「哪來的土豪大學生」、「4個月,60萬?」、「這真的是完全靠錢砸出來的,富哥就是不一」。
(綜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