變態!殯儀館員工摸胸拍片褻瀆遺體 廁所裝針孔攝像機 判刑出爐
台灣有殯儀館發生員工褻瀆遺體案件。台中市有殯儀館員工巡邏期間,發現遺體化妝室擺放了1具女性屍體,他先是拿出手機拍攝死者臉部,之後又「伸出鹹豬手」觸摸死者胸部,並將以上行為拍成影片,儲存於手機內。他之後再於女廁安裝掛勾式針孔攝錄機,企圖偷拍女性如廁,不過有民眾如廁時發現異常,遂報警求助。
當地警方調查後拘捕涉事員工,不但於其手機發現偷拍他人如廁,更循手機查獲他褻瀆屍體相關證據。男子被控「竊錄他人非公開活動及身體隱私部位罪」以及「汙辱屍體罪」,兩案分別被判處監禁4個月和6個月,可易科罰金(指以金錢替代被判處刑期),被告以及與檢控方皆未提出上訴。
殯儀館員工褻瀆遺體 對女屍摸胸兼拍片
綜合台灣媒體報道,台中市有殯儀館員工涉嫌褻瀆遺體。涉事林姓男子為大學畢業生,於2018年至2019年期間,在台中市生命禮儀管理處崇德館擔任合約員工。林男於2019年1月某日巡邏時,發現遺體化妝室擺放1具女性屍體,他竟然起色心褻瀆屍體,拿出手機拍攝死者臉部,之後又「伸出鹹豬手」觸摸死者胸部,並將以上行為拍成影片,儲存於手機內。
女廁安裝攝像機 偷拍客人如廁
林男於同年5月起,再於崇明廳旁的女廁安裝掛勾式針孔攝錄機,企圖偷拍女性如廁。至6月26日,有民眾如廁時發現異常遂報警求助,當地警方於7月拘捕林男。
台中地方法院負責審理案件時,依「竊錄他人非公開活動及身體隱私部位罪」,判處他需監禁4個月,可易科罰金12萬元新台幣(約28,700港元)。警方其後於林男手機查獲褻瀆屍體畫面,沒收他2部手機,再依「汙辱屍體罪」移交相關部門。
變態員工判刑出爐
案件皆由台中地方法院審理,法官認為林男利用工作機會汙辱屍體,嚴重違背社會倫理道德,實屬不該,但乃念他犯罪後承認過錯,且態度尚可,加上衡量其大學畢業,從事自由業,家庭經濟狀況一般等等因素,依法判處他監禁6個月,可易科罰金18萬元新台幣(約43,000港元),林男與檢控方均未就判決提出上訴。
(綜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