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拍淫片!胎記無打格被認出怒提告 男男性愛頻道版主下場慘了
網絡世界百貨應不客,不少人會拍攝性愛片透過收費頻道賺錢,但首要是所有影片都必需得到同意下拍攝。台灣1名男子在交友程式認識另1名男子,知道對方經營男男性愛收費頻道,同意前往其住處拍攝「愛愛」過程影片,但前提是上載前必須遮掩其肚上胎記,聲音及容貌亦需做後期處理。但頻道版主沒有跟足指示,未有為胎記打格就將影片上載至Twitter供人觀賞,事主2次要求移除影片卻不獲理會,因而怒告頻道版主。
案件經審理後,法官裁定被告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應執行刑期9個月,易科罰金27萬新台幣(約6.9萬港元),被告雖提出上訴,但法官維持原判。而民事索償方面,被告要向受害人賠償40萬新台幣(約10.2萬港元)。
男男性愛頻道設不同訂閱費用
判決書指出,事發前年9月,受害人在交友程式認識1名李姓男子,李男提及自己經營收費性愛頻道,訂閱費用分為每月400新台幣(約102港元)、3個月1,080新台幣(約275港元)、6個月2,040新台幣(約520港元),以及1年3,840新台幣(約980港元)。李男在頻道定期上載他和其他網友的性愛影片,吸引其他人訂閱維持流量並賺取收入。
至9月26日早上11時許,2人相約見面,前往李男租住單位發生關係,當時同意李男拍攝性愛過程,但除了容貌打格,同時要求李男遮掩其肚上胎記和聲音等辨認其個人身份的資料,完成處理後要讓他檢視,確認剪輯到無法讓其他人辨識其身份才能上傳至網上。
無視下架要求 影片1分鐘變20分鐘
豈料李男未有照做,製作1分鐘影片上傳至Twitter以作預告,受害人獲朋友通知後,2次要求李男立即下架,同時刪除原始檔案,但李男為了維持其頻道流量,無視受害人要求,甚至將影片延長到20分鐘,受害人因而怒告李男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索償160萬新台幣(約40.8萬港元)慰撫金。
被告刑事民事皆敗訴
案件在台北地院審理,李男當庭認罪,法官判處3項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罪名成立,判處入獄9個月,易科罰金27萬新台幣(約6.9萬港元),李男事後上訴,卻遭駁回。
至於民事索償,李男辯稱受害人早已得悉他經營頻道。雖然沒有先向受害人提供經剪輯後的影片,但只是主觀上認為影片已經符合其要求,例如頭部打格,所以無須確認,受害人事前知道影片會上傳給網友觀看,可見對受害人造成的損害甚微,而且索償金額過高。台北地院經審理後,判處李男賠償40萬新台幣(約10.2萬港元),刑事和民事方面皆可上訴。
(綜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