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巴士車廂內吸電子煙!片段瘋傳網民鬧爆 法例列明可罰$XXXX

撰文:桃樂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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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工交通工具早已禁煙多時,但竟然有人敢在巴士上吸電子煙(加熱煙)!日前有網民搭乘巴士時,於車廂內發現有女子暗裏吸加熱煙,而具她對面還有其他乘客,樓主看不過眼於是拍片,並將片段放到網上群組公審,直斥「阿姐,你知唔知喺巴士食煙係犯法㗎?仲要食加熱煙」。片段引來網民譴責,紛紛狠批「而家好多人以為食電子煙(加熱煙)時人哋唔知道」、「短短幾個字都忍唔住」、「成個道姑咁」、「應該即時舉報佢」。

根據香港法例第371章 《吸煙(公眾衞生)條例》第4條「禁止在公共交通工具內吸煙」,任何人不得在公共交通工具內,作出吸煙行為(包括加熱煙),違例者可被罰款1,500元。

有女子深夜搭乘巴士時,於車廂內吸加熱煙,遭網民炮轟。(FB「突發馬路車cam大全」影片截圖)

車廂內邊講電話邊吸加熱煙

有網民周四(9月26日)在facebook群組「突發馬路車cam大全」發帖,上傳長約41秒片段,指於9月26日凌晨時份搭乘九巴,由藍田開往觀塘安泰邨的213M路線,在車廂看見有女子吸食加熱煙,故質疑「阿姐,你知唔知喺巴士食煙係犯法㗎?仲要食加熱煙」。

片中所見,該女子坐於4人座位,她右手拿着電話,相信正和人通話,左手則拿着加熱煙,當時其對面座位仍有位男乘客,但她無視其他乘客,狀似不為意間吸食加熱煙,見到最少2次把煙嘴遞到口中,惹來樓主不滿,繼而拍片放上網公審。

網民建議即時向司機舉報

網民狠批吸煙女的行為,「點都有啲味喎」、「短短幾個字都忍唔住」、「成個道姑咁」、「宜家好多人以為食電子煙(加熱煙)時人哋唔知道,成日都一邊行街一邊食」、「打控煙辦」,亦有人指責樓主偷拍公審舉動,「即刻落去同司機講啦」、「只敢偷拍,可惜可惜」。

根據香港法例第371章 《吸煙(公眾衞生)條例》第4條「禁止在公共交通工具內吸煙」,任何人不得在公共交通工具內,作出吸煙行為(包括加熱煙),當中包括公共巴士、公共小巴、的士、地下鐵路列車、九廣鐵路列車、輕便鐵路車輛、電車、山頂纜車或渡輪等。任何公共交通工具的司機、指導員、檢票員、收票員或管理人,都已授權執行有關禁煙措施,違例者可被罰款1,500元。

(facebook「突發馬路車cam大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