斷正!深水埗的士亂轉彎 行人綠燈正過馬路 港男拍片:馬路炸彈
再有的士違反道路交通標誌行駛!近日有港男於網上分享片段,顯示他途經深水埗時,目睹一輛的士無視「直行」以及「不能左轉」交通標誌,從南昌街左轉至荔枝角道,而當時行人過路處正有行人橫過馬路,故拍片公審對方「又一馬路炸彈」。有網民認為必須舉報涉事的士,「唔好同我講話行錯路呀」、「的士佬斷到正,完全無嘢好講」;惟有人覺得「得饒人處且饒人」,「司機都幾十歲,老人家錯咪放過他一馬」。
該港男日前在facebook群組「車cam L(香港群組)」上傳片段,並寫道「又一馬路炸彈」,片中見事發地點為深水埗,當時一輛載客的紅色的士,正停於南昌街燈口處,準備左轉至荔枝角道,不過從片中可以清晰聽見,荔枝角道的行人過路處響起連續「嘟嘟嘟嘟嘟」示意聲,而「綠色人像」同樣亮起,亦有途人正在橫過馬路。
樓主隨即走出馬路,以肉身擋住的士,高呼「哦,真係」、「得咗啦」,疑同行者就和應「好波」。樓主及後上前將鏡頭拉近至司機位,只見對方一臉無奈,後座乘客則打開車門離去,片段至此告終。
有網民支持樓主舉報涉事的士,「唔好同我講話行錯路呀」、「仲要好似車頭無擺的士證」、「的士佬斷到正,完全無嘢好講」、「不要放過馬路炸彈」,並提醒「拍片還拍片,勸你唔好咁樣衝出去」。樓主續交代,由於他將片段上傳到「影佳駕」舉報平台,警方要求他「燒CD」以及落口供,為免麻煩故分享片段提醒他人,行經上述位置時要小心。
但亦有留言批評樓主「衰格」,「雖然我不嬲唔撐的士佬,但你呢種處理手法真係犯賤到一個點!要告人咪拍片影車牌畀警察囉,有權影人樣?」、「司機都幾十歲,老人家錯咪放過他一馬」、「呢個算好,上次有個直情呠X我,唔知以為我衝紅公仔(燈)」。
另有網民就質疑樓主預先手持電話拍片,「有預感先知」,他人回覆「揸開車都大約估計到,的士一早打斜擺,攞少少左軚,好大機會要轉呢隻彎,難怪人哋Set定嚟捕佢,除非臨崖勒馬,多數都中硬」,樓主亦回應「深水埗日常」,「呢度過馬路望右邊是常識」。
根據Google地圖街景顯示,的士原先沿南昌街行駛,該處3條行車線的地面都有清晰箭嘴標示,而路口位亦有「直行」以及「不能左轉」交通標誌,示意駛經南昌街的車輛只能直駛,不能轉左;路口亦沒有「孭仔燈」,作為職業司機理應知道不能轉左。根據香港法例第374章《道路交通條例》內第37條「危險駕駛」,列明任何人在道路上危險駕駛汽車,即屬犯罪,可被判罰款2.5萬元及監禁3年。
(FB「車cam L(香港群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