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唐氏男子搭升降機 無故被潑熱水灼傷急送院 毒婦被捕判刑出爐
欺凌弱者,難道算是強者表現?馬來西亞1名患有唐氏綜合症的男子,在搭乘公寓升降機時,突然遭婦人潑灑熱水,造成身體和頸部嚴重灼傷,隨即被送往醫院接受治療。當地警方事後於公寓拘捕該名39歲婦人,審理案件時檢控官強調,受害人和被告完全沒有交談,突然被潑灑熱水「是個嚴重行為」,加上受害人為殘疾人士,但理應享有與他人平等對待,懇求法官可以重判。
法官考慮到在沒有被挑釁的情況下,被告以殘忍舉動攻擊被害人,故根據刑法第326條《嚴重致傷他人》罪,判處被告監禁10年,同時罰款6,000令吉(約9,800港元);若然無法負擔罰款,需另加1年刑期以作取代。
綜合馬來西亞媒體報道,事發於4月19日(上周五)上午時份,檳城(Penang)某公寓的閉路電視畫面拍到,1名婦女當時獨自搭乘升降機,另1名男子及後進入。當男子進入電梯後,婦人突然拿出疑似熱水壺物體,將內裏液體潑向對方。男子貌似疼痛不已,立刻用手擋住臉部,又向婦人搖手,示意「請不要這麼做」,女子才將水壺放回袋中,片段就此告終。
事後該名33歲印裔男子被送往醫院治療,其家屬亦已報案。該公寓有居民表示「我在這裏住了1年多,也沒有見過這名女子」,猜測對方可能是居住在其他座數,但亦曾從其他鄰居口中告知,涉事女子經常惹事,以及打擾鄰居。
男子父親受訪時指,兒子蘇賴拉茲患有唐氏綜合症,他當時查看兒子傷勢,曾猜測對方是被潑灑酸性化學物質。不過檳城醫院院長吳乾光表示,從受害人表面傷口來看,他像是被熱水燙傷,幸運是他當時及時避開,沒有被潑中眼睛;至於化驗報告亦未有顯示液體含化學成份。
當地警方調查後,拘捕該名住在同一棟公寓16樓的39歲婦人胡秀枝。由於胡沒有聘請律師,所以由法律援助的律師作臨時辯護。該律師指出,被告已對自己所犯罪行深深懺悔,加上有即時認罪,減省法庭審案時間,希望法官能考慮情況輕判。
不過檢控官強調,事發時受害人和被告完全沒有交談,卻突然被潑灑熱水,指出「這是個嚴重行為」,加上受害人雖為殘疾人士,但理應享有與他人同樣平等的對待,懇求法官可以重判,以教育社會後果。
審理案件法官考慮到案件嚴重性,在沒有被挑釁情況下,被告以殘忍和毫無人性舉動攻擊被害人,故根據刑法第326條《嚴重致傷他人》罪,判處被告監禁10年,同時罰款6,000令吉(約9,800港元);若然無法負擔罰款,需另加1年刑期以作取代。
(綜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