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健康|記者如何為精神疾病「去污名化」?
回顧2023年最受矚目的新聞事件,「精神健康」一定是最頻繁出現的關鍵字。從接二連三的照顧者倫常悲劇,到鑽石山荷里活廣場斬人案,再到華語樂壇「動感天后」李玟疑受抑鬱症困擾輕生離世,全都令人扼腕嘆息。特區政府治理精神健康的措施固然為人詬病,而大眾媒體報道有關新聞時的手法同樣值得反思。種種悲劇能否盡數歸咎於「個人精神問題」?究竟是人病了還是社會病了?媒體在報道新聞的同時,應該怎樣履行社會責任,帶領讀者摘除那些「污名化」的標籤?《香港01》就此與香港浸會大學新聞系專業應用教授暨系主任李文,進行對話。
《新聞女王》反諷媒體先入為主
近月熱播的TVB電視劇《新聞女王》,其中一集正正反映新聞媒體在報道涉及精神病患事件的各種問題。本身患有精神疾病的網紅「思覺大叔」,近月遭鄰居投訴他情緒失常;SNK NEWS派出記者調查期間,剛好拍攝到一名警員流血昏迷、「思覺大叔」持刀威脅他人等畫面,掀起編採部門爭議應該如何報道事件。一方認定,警員是被大叔所傷,建議用「社區定時炸彈,總有一個在你附近」當作主題;並應把新聞娛樂化,以大叔和家屬的私隱作為「賣點」。但另一方調查發現,大叔精神狀態異常事源附近新安裝的無線電基站發射裝置會發出比醫生建議的安全級別高出三倍的高頻電磁波,再透過專家向觀眾普及患者易受高頻影響的醫學知識。受傷警員後來甦醒,證明並非大叔所傷。
這是虛構的故事情節,但似曾相識的報道在現實世界比比皆是——先入為主的標籤和歧視,為了「博收視」報道與新聞無關的個人隱私;不去尋找當事人行為的根本誘因,而是在未查清病情是否與行為有緊密關係時就草草定性。今年六月,一位患有妄想型分裂症的男子在鑽石山荷里活廣場持刀殺害兩名女性路人,引發鋪天蓋地的報道。不同平台的新聞標題都充斥着令讀者不安的字眼,例如強調疑犯的精神問題「精神病」、「精神分裂」、「斬人血案」、「覆診」、「打家人」;甚至還有媒體鉅細無遺地描寫案發場景如「狂插」、「12吋魚生刀」、「血路」、「狂笑」、「割頸」。根據這些零碎的字詞,讀者在腦海中基本可以拼湊出一位一臉邪笑、精神狀態近乎癲狂,手持12吋利刃捅向受害者的精神病人的形象。就算這些描述都是事實,但媒體如此處理是否恰當?
不應放大引發公眾恐慌字眼
香港浸會大學新聞系專業應用教授暨系主任李文表示,對比過去,香港媒體在涉及精神問題的罪案的報道方式已有進步,「但依然存在很大的進步空間」。
首先,相關事件具有較高熱度,媒體本身就會跟進報道,而為了增加點擊率,即使每次只是更新非常少量的訊息,也會不斷重複報道,並且循環使用圖片。例如鑽石山案事發當天,《星島日報》和《香港01》分別發佈10則和13則相關新聞,翌日更分別有30則和27則相關報道。另外,不少媒體傾向採取大圖片、大標題,不僅用打了格仔依然清楚可見的疑犯或作案現場的照片,還會放大令人感到恐慌的字詞,配以震撼的視覺效果。
李文認為,新聞標題不需要交代太多細節,只需清晰說明事件、地點、結果即可,例如「荷里活廣場發生兇殺案兩人死亡」。他提醒,媒體應釐清「呈現細節」和「噱頭」的差別,報道正文理應呈現涉及前因後果的細節,但對於與案件無關,並涉及個人私隱或容易引發讀者恐慌的字眼,則絕對不適合放上標題。至於未經核查的信息,他說「要麼核查後報,要麼就不要報」,不能用「疑似」、「據傳」等字眼作為免責的保護傘。
不應寄望讀者具強思辨能力
根據美國藥物濫用和心裡健康服務管理局調查數據顯示,只有3%-5%的暴力事件與精神健康有關。既然如此,為何公眾總是對「精神病患」和「暴力罪案」作出因果關聯?讀者本身就傾向於相信自己願意相信的信息,當新聞「精神病患」或「疑似精神病患」和「暴力罪案」成為固定搭配,頻繁捆綁出現,他們難免就會下意識將兩者畫上等號。畢竟比起大費周章地分析每一個案件背後的成因,簡單歸類的做法更加方便快捷——媒體和讀者如是。李文認為,媒體不應該指望讀者有很強的思辨能力去對比分析、尋找真相,而更應該重視自己作為「把關人」的重要角色,傳遞真實可靠的新聞信息。
事件揭發社會缺乏精神健康支援。醫管局數據顯示,截止去年年底香港共有約29.3萬名精神科病人,但僅有395名精神科醫生,一名醫生平均需要跟進761位病人。更值得警惕的是,有調查指出61%的香港成人正經歷較差的精神健康狀態,每7位香港人就會有一位會經歷常見的心理疾病,但依然有74%的精神病患者沒有尋求任何專業幫助。這無疑和社會對於精神健康的負面標籤息息相關,荷里活廣場兇案發生後,紅十字會表示有超過20%的精神復原人士致電求助,擔心事件會影響市民對精神病患的看法和態度。
近年社福界倡導關愛和支援精神病患者,媒體也多了正面報道,並會在涉及精神問題的文章末端附上防止自殺熱線電話和求助網站連結;李文對此表示肯定:「這絕對是一個進步。」同樣以鑽石山兇案為例,不少媒體也藉此事件引伸至政府對於精神健康支援不足等問題,例如事發第二天《星島日報》有7則、《香港01》則有6則相關報道。不過,李文認為,媒體可以做得更好。例如由於大部份讀者受到「快餐式」的閱讀習慣影響,在看到標題涉及「關愛精神病患者」、「精神科服務不足」等詞彙時,基本上沒有興趣點擊閱讀,他因而建議媒體可在每篇相關報道中加入關注精神健康問題的建議和呼籲。
宜設涉及精神健康報道指引
有論文研究顯示,有精神健康需要人士比普通人多出兩倍的機率成為暴力的受害者。李文指出,媒體常認為「精神病傷人」的主題聽起來很「Juicy」,但當精神病患成為新聞中的受害者時,反而很少報道,這便產生了負面標籤和污名化的問題。他提醒媒體在處理涉及精神疾病的報道要格外小心,也要注意區別精神疾病和短暫情緒問題,不要將他們簡單歸類,「要把他們當作我們的一分子」;而在正向報道中,也應盡量避免出現同情、煽情化的情緒。他希望每一位同行在報道前都「停一停,想一想」,抱持尊重、懷着同理心換位思考,力求減少對他們的傷害甚至二次傷害。李文說:「記者除了報道之外,我們還是個人,那麼是不是應該去想作為一個人需要的一些基本道德責任?」
「香港整個傳媒業的情況已經比十幾年前好得多。」據李文觀察,香港報業評議會在2013年發佈《處理自殺新聞守則》後,「愈來愈多的媒體在報道自殺事件時會考慮後果了。」例如,會在標題中加上「珍愛生命」的字眼,起到提醒和平衡報道的作用;在文中則會加入心理專家的分析和建議;在文末也會提供防止自殺的支援熱線和求助網站等。 可是,在精神問題日益嚴峻的今天,相關報道卻遲遲沒有設立指引。
平等機會委員會去年九月舉辦「放下歧視 除去標籤『媒體報道與精神健康』」研討會,李文代表新聞界出席。會議最終達成一個共識——業界應建立關於報道精神健康問題的標準化指引,在媒體撰寫報道和收到讀者投訴時都可供參考。平機會在會後接觸報業評議會,希望聯同「精神健康諮詢委員會」及新聞工作者團體代表成立工作小組,協商制定指引。李文認為這是「很有意義的事」,強調應該注意以下問題:指引設立後,應由媒體本身或新聞教育機構對新聞從業人員進行培訓,確保一線新聞人對指引的理解和落實;每家媒體可以參考總指引,根據自身不同的平台性質、目標受眾制定本機構的指引;學術界或研究機構定期對媒體報道進行分析和評估,確保指引不會成為一紙空文。
有健康的報道才有健康的社會
李文又提到,設立報道指引過程中可以參考有相關經驗的醫學界、社會團體的建議,但始終是「新聞業界自己來做是最好的」。現今也有關注心理健康的組織例如香港心聆有指定有關精神健康報道的指引,但「它不屬於新聞業界,有些建議未跟業界溝通交流,業界可能就不會遵守」。而香港媒體種類繁多,報業、電子媒體、網媒,目前沒有一個組織或溝通平台能夠匯集所有媒體進行討論並達成共識。他相信,社會壓力有助業界建立指引。例如每逢自殺新聞引發爭議後,總有人建議業界遵守報道指引。那是否要等到更多精神健康問題的悲劇發生,才有人制定指引?李文說,制定指引內容其實並不難,自殺報道與精神健康報道的「一些原則是相輔相通的」,可以《處理自殺新聞守則》為藍本;但難的是要整個新聞媒體界群策群力,齊心協力改善媒體文化環境。
李文堅信「要有健康的媒體文化才會有健康的社會文化」,而健康的媒體文化的形成需要健康的報道精神,需要每一位媒體人牢記自己的社會責任。新聞媒體的責任絕對不是為了增加點擊量想方設法吸引眼球,報道未經事實核查的新聞,而是「呈現完整、準確、真實的報道」,「時效性」應該排在其後。可是,媒體操作越來越背離道德原則。李文理解業界不同學界,需要考慮商業壓力、市場壓力,但也需要堅守新聞人的基本職業原則和操守;既然任何行業無法完全達到理想狀態,那麼新聞的「學界」和「業界」並不矛盾,而是互補互惠互利的關係。「學界」不應永遠是新聞行業的「象牙塔」,「業界」也要遵守新聞課堂上反覆強調的原則和底線。在浸會大學當教授的七年時間裡,他很重視與業界的交流合作,並將所知所得應用到課堂中。他還建議,新聞行業應設立「精神健康報道獎」,推廣、鼓勵和讚揚做的好的報道,在業內形成正向的風氣。
精神疾病已然不再是個人問題,而是整個社會的問題。每個人,每個人周圍的親朋好友都有可能存在不同程度的情緒問題乃至精神健康問題。作為新聞人,營造無標籤的環境,不僅幫助受到精神問題困擾和精神復原人士更好融入社會,幫助自己和身邊的親人,更是用屬於我們的獨特力量——第四權,推動社會向和諧共融的方向發展。李文告誡每一位新聞工作者:「要記住你作為媒體人的社會責任,首先是要尊重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