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健康|容不下「輔導員」的「全方位學生輔導服務」
救世軍社會服務部近日(3月1日)公布一項青年調查,發現逾七成受訪者受到不同程度的精神健康困擾,當中有三成未有對外尋求援助。香港精神健康服務向來供不應求,專注兒童和青年心理的更是少之又少;早有聲音建議特區政府推動輔導專業發展、善用輔導專業人才,可是,當局目前並無相關計劃。這實在令人疑惑,教育局自2002年所推行的「全方位學生輔導服務」,是否容不下一名正式的輔導員?
精神健康欠佳
現有服務不足
近年受新冠疫情、社會運動和移民潮等多重事件影響,香港市民的精神健康問題十分嚴峻。香港賽馬會防止自殺研究中心估測2021年香港每10萬人的自殺率為12.3,15歲以下人群的每10萬人自殺率更上升至歷史新高的1.7。然而,全港只有427名精神科醫生,當中有超過200人是私人執業,而由於公私醫療機構收費差異甚大,大多數病人都會選擇公營服務。根據醫管局精神科門診統計,2022年全年共有47,879個預約新症,當中半緊急新症的輪候時間在3、4個星期左右,但穩定新症的最長輪候時間可達94個星期。
精神科醫生嚴重短缺的情況下,不少聲音認為,特區政府應該重視心理輔導專業發展。2月8日,立法會通過由民建聯選委界郭玲麗發起的「改善市民精神健康,推動香港輔導專業發展」無約束力議案,促請政府完善本港心理輔導體系,制定專業認可資格,並調撥資源為中小學校設立輔導崗位,將現行的「一校一社工」改為「一校一社工一輔導」,使得社工與輔導可以相互配合。然而,醫務衛生局局長盧寵茂在總結發言時表示,政府暫時未有計劃就輔導專業認證作出法定要求,而相關機構可以自由決定應否聘用。
乍聽之下,政府似乎未有正視「輔導」的需要,甚至將之與「社工」的角色混為一談。事實上,「輔導」和「社工」都具備提供心理輔導的性質,但工作模式和作用並不相同。社工側重於尋找外部資源,為遇到問題的學生提供幫助,而輔導員關注學生心理問題。例如一個學生遭遇家庭暴力,社工可能會協助該學生報警,輔導員可能會致力於幫助他走出心理創傷。新民黨議員葉劉淑儀同意學校輔導員的角色十分重要,正如一個人有精神困擾,不一定是有病需要吃藥。她以去年5月兩位疑似情侶關係的中學女生跳樓事件舉例說,她們並非有病,而是可能遭遇歧視或者遇到情感問題,需要輔導員的幫助。
輔導不被重視
工作處境尷尬
若要改善學生精神健康,「輔導」與「社工」都是必不可少的專業服務;然而,他們在職業發展和薪酬待遇的差距明顯,導致專業輔導人士處於相當尷尬的狀態。
「輔導員」和「社工」一樣,都需經過專業訓練,但前者卻未有建立法定註冊制度。從業者只能憑藉工作經驗積累口碑和客戶,或者加入「香港專業輔導協會(HKPCA)」或者「亞洲專業輔導及心理協會(APCPA)」,積累一定時數的輔導工作(業界俗稱「儲鐘」)以獲得學會的認證。實際上,香港大多數精神健康相關的工作都沒有法定資格認證機制,如心理學家,也只能加入業界自發成立的專業組織,接受公會的培訓和監管。
然而,在未有官方「加持」的情況下,很多行業監管實質形同虛設,坊間也多疑慮。在上述「推動香港輔導專業發展」議員議案辯論當中,醫療衛生界林哲玄便就此質疑,有關公會的約束力有限。例如有自稱是臨床心理學家人士,為患者提供介入性治療效果不佳,患者將會投訴無門;即使有人自願註冊,被投訴後無非退出協會,仍可繼續執業。
除了為從事精神健康工作人士建立法定註冊制度和資格認證機制,不少立法會議員也希望特區政府以身作則,提高對輔導員的認可和重視。以現行「一校一社工」政策為例,儘管當局要求每個學校需要聘任至少一名具有學位資歷的社工,並可自由利用津貼額外聘請輔導人員,但「自由聘請」的客觀結果卻是擠壓輔導人員的就業空間,無法保障學校擁有足夠津貼、以及能否善用津貼聘請輔導。他們因而提出「一校一社工一輔導」。
全方位學生輔導
變全方位萬金油
事實上,2018年2月《財政預算案》提出增撥資源推動「一校一社工」計劃後,曾引發爭議。此前不久,5歲女童臨臨被虐致死事件震驚全港,也掀起外界對於小學社工不足的關注,觸發特區政府同意按照中學的做法,在全港小學推行「一校一社工」。然而,計劃初衷雖好,但明顯忽視輔導角色的重要,甚至以為「社工」就可發揮「輔導」作用。
當年5月,亞洲專業輔導及心理協會根據業界意見及問卷分析撰寫建議書,指出該政策「有機會讓現職資深的輔導員要面臨離職的危機,而他們一直在學校建立了的關係便會毀於一旦」。香港社會工作者總工會批評將「學生輔導主任」通過三年過渡期轉為「新資助模式」的舉措是「不設實際」,因為全港只有不足60個兼讀學士社工學位,根本未能回應現職副學士或高級文憑社工報讀的需求;而且,計劃將令部分努力多年但未有社工執業資格的輔導人員失去工作。2020年8月,香港學校輔導專業人員總工會和亞洲專業輔導及心理協會發起超過200名從業員聯署的聲明,指責教育局將資源嚴重向社工專業傾斜,擔心小學「一校一社工」及中學「一校兩社工」政策出台後不少學校輔導員面臨失業問題,強烈要求政府推行「一校一輔導員」,將學校輔導員設為學校常設職位。
可是,業界呼籲多年,教育局只拿早於2002年推行的「全方位學生輔導服務」計劃搪塞了事,似乎以為計劃名稱含有「全方位」就能夠全方位解決問題。例如教育局副局長施俊輝在上述議員議案辯論中的回應,明顯胸有成竹——他不但羅列過往推出過的支援計劃,而且一再強調「全方位學生輔導服務」模式下的學生輔導工作是不單是個別教師、學校社工或其他學生輔導人員的責任,而是靠全體教師協作,提供全方位輔導服務。
然而,「全方位學生輔導服務」的本意,是通過不同界別人士跨專業協作,共同構建起多方位有效的支持網絡,承載遭遇精神健康困擾的學生。縱觀香港服務只是將問題全數丟給教師和社工,如有兩者不能解決的部分,就交由學校利用津貼自由裁量。
完善輔導法規
鋪平發展道路
再者,教師、社工和輔導員所接受的專業訓練不同,工作方式也不同,教師即使有心想要幫助學生輔導工作,也受限於時間精力有限,以及未經受過輔導專業訓練的難題。特區政府一方面強調輔導工作需要多方面協作完成,一方面又不肯將輔導崗位增設為常駐角色。社福界狄志遠認為,社工服務與輔導服務是相輔相成,並非對立。另外,輔導員同樣受過大學專業訓練,卻沒有專業的崗位讓他們發揮作用,無疑是浪費人才。
台灣也曾面對輔導人才缺乏、專業角色定位混淆的問題,但自2000年起已經得到改善,箇中關鍵在於當局重視輔導工作的法規建立與輔導諮商的專業發展。台灣政府於2001年推動心理師法、2011年增修國民教育法、2014年公布學生輔導法等,明確專任輔導教師與專業輔導人員(如心理師與社工師)的設置,並在校園設立學生輔導諮商中心。
目前香港多間大學都有提供輔導學專業的教學項目,香港樹仁大學更是開辦了將心理學和輔導學相結合的四年制大學本科課程。香港國際化的環境也匯聚了不同背景的輔導人才,能夠提供多語種、多類型的輔導服務,可以說並不缺乏專業資源和培養人才的土壤。問題只在於特區政府是否能夠完善相關法規,為推廣輔導專業發展鋪平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