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大疫當前 私家醫院何以被動?
第五波疫情下,公立醫院與院私家醫院的狀況大相逕庭。公院醫護疲於奔命照顧大量病人,而私院雖有餘力收症,但到近日才陸續宣布接收由公院轉介的非染疫病人進行治療和手術。與此同時,卻有私院拒收有新冠病微者。政府專家顧問、港大微生物學系講座教授袁國勇直指,經常有私院把核酸檢測或快測陽性病人轉介公院,加重公院負擔,有關轉介「對不起市民」。另有消息指,來港協助抗疫的國家衞健委專家組組長梁萬年與本港政府官員及專家開會時,亦問詢能否更好地利用私院資源共同抗疫。
其實私院有少量隔離病房和防感染裝備,是否真的連一個輕症或康復中的新冠病人也不能接收?私院援手出現於公院爆煲之後,反應未免過慢,當中反映什麼問題?
香港現時有13家私家醫院,大約5,000個床位,是公立醫院的六分之一。假設在第五波疫情爆發前,私院入住率為五成,那就有2,500個閒置床位接收第五波爆發後的公院病人。當然,實際可動用病床數目會比這裏估算的少,例如部份私院現時騰出房間作疫苗接種,或者受制於私院醫護人手等,但即使只有1,500張,已能幫助公院疏導入院人龍,不論接收新冠還是非新冠病人。
私院真的無能力接收新冠患者?
私家醫院聯會主席何兆煒解釋,私院沒有合適隔離設施,因此接收新冠確診病人有實際困難。此外,私院收症成本高,加上不少醫護染疫或成密切接觸者未能當值,亦限制收症人數。政府專家顧問許樹昌及在私院急症室任職旳醫生亦有類似解釋,指私院內一旦爆發疫情將難以應付。
私院規模較公院小,一旦爆疫,人手和支援較難應對。應對突發傳染病的工作通常由公營醫療系統負責,早在沙士(SARS)時期,衞生署和私院已有共識,有沙士病徵的私院病人會被轉往公院,現時處理新冠病人的做法如蕭規曹隨。
話雖如此,私院並非完全缺乏防感染設施,至少有七家私院有隔離/負壓病房。跟全港公院過千張隔離/負壓病床數目相比,私院同類病床數目少得多,不過疫下公院一床難求,私院收症一個也不嫌少。再者,公院不少普通病房已改裝成隔離/負壓病房,不少團體因應疫情研發簡便而價錢相宜的換氣裝置,私院可否仿傚應用之?如果私院憂慮改裝和收症成本高昂,政府應以購買服務形式擔起費用。其實政府不應排除徵用私院的選項,總之首要目標是紓緩公院人滿之患。
接收非新冠病人可更早更多
私院始終還沒接收新冠病人,而是與醫管局和公院合作,接收公院非新冠患者治療、化驗和做手術,以騰出公院床位接收新冠患者。近日有慈善基金捐出治療費用,聖德肋撒醫院宣布接收公院洗腎患者及接收伊利沙伯醫院初生嬰兒部病兒,聖保祿醫院和浸會醫院分別撥20和12張病床接收地區聯網內的非新冠病人。
類似的轉介服務早有先例。在流感高峰期和過往幾波新冠疫情,私院替公院非緊急病人做骨折手術、剖腹分娩和腸鏡檢查等,加快治療和康復進度。由前年初至年底,超過1,500人參與相關計劃,何兆煒還指醫管局轉介病人不多,「一兩位駐院專科醫生已足夠應付有餘。」
毋庸置疑,私院分擔公院工作十分重要。令人失望的是,今趟協作是在私院拒收新冠病徵者,中央政府發出抗疫總動員令,民間焦躁到極點之後才出現,實在後知後覺。私院回應太慢,或許反映私家醫院在本地醫療規劃和政策上長期被動、處於邊緣位置。
私院在香港有逾百年歷史。在最近一次醫療改革中,政府明言致力推動私院發展,以增加醫療系統的整體服務量及進一步提升醫療服務質素,但發展成果有限。私院近年與政府和醫管局交流商討,結果不大順利。香港理工大學專業進修學院首席講師陳和順曾撰文歸納私院面對的體制問題是發展環境不穩定、政府支援不足,以及政策混亂和矛盾。
他舉例,養和醫院曾於2008年申請擴建卻因為突然收到城規會規劃限制而觸礁,後來政府推動醫療產業化,政府預留四塊地皮招標興建私院,最後只得黃竹坑地皮批出,成為今天的港怡醫院。然後,政府突然宣布煞停本是私院財源的內地孕婦來港產子服務。到討論醫療改革當中的自願醫保時,政府和私營醫療界別矛盾重重,當時的私家醫院聯會主席劉國霖反對套餐式收費,政府最終將之擱置。
另外,曾在私家醫院管理醫務的梁國齡醫生在一次訪問中形容,政府知道醫管局主導全港市民醫療系統不妥,公院私院也會有危機,但似乎無法扭轉。在人事層面,公院私院醫生互相批評,很多討論事項不歡而散,私家醫生甚少參加政府計劃。他舉例,試過有一些治療後的跟進服務,政府寧願找家計會也不找私家醫生合作。
公私營協作仍可改善
從這些事例之中可以推論,在私院眼中,政府和醫管局主導本地的醫療政策和具體執行,對私院業界有成見,非到必要時刻是不會向外招手。私院在與政府和醫管局多番交手後,學懂了先做份內事,直至政府和醫管局主動聯絡再算。然而,疫症不等人,政府常言要走在疫情之前,醫院又何嘗不是?
公私營醫療系統在疫後必須徹底檢討,尤其加強私家醫院在平常和突發時期的救治工作。首先,私院要在傳染病流行時肩負更大責任,例如接收輕症和康復個案,並為此增加防感染設施裝備。第二,公私院之間要加強病人轉介機制,善用私院閒置病床和檢驗服務。申訴專員公署曾提議平時要進行轉介,讓醫護人員累積轉介經驗,增加成功率,相信在公院超負荷時更見效用。第三,乘着加強公私營協作之勢,政府、醫管局和私院三方管理層和前線要消除歧見,建立長期而可信賴合作關係,當有突發事情,彼此就可互補不足,令廣大病人受益。
本文原載於第306期《香港01》電子周報。按此試閱電子周報,瀏覽更多深度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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