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態危機.四|「先發展、後保育」理念落後 兩者應該並行不悖

撰文:劉彥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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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影響評估條例》的不足之處,所揭示的只是政府技術上處理發展與保育尚有可改善的空間,但多年來政府引起與保育相關的爭議,歸根究柢是他們面對發展與保育出現矛盾時的心態。除了龍尾泳灘外,只要細心觀察政府所有涉及自然環境的規劃,不難發現他們往往會抱持着「先發展、後補償」的態度行事。
前特首梁振英於2017年提出在郊野公園邊陲這類「低生態價值」的地區興建房屋;現任特首林鄭月娥更稱:「當數以千計兒童居住環境惡劣,是否仍然不可以在維港以外填海、不可以探討使用郊野公園邊陲地帶?」這種說法可見政府依然將保育與發展站在對立面,完全與「可持續發展」的理念相違背。

為什麼發展與保育不能站於對立面?「人類,需要很多由自然環境所提供的事物,例如清新的空氣、乾淨的食水。如果沒有山林,生物多樣性的量及質素都會變得很差。」記者問到具體上香港的自然環境對於人類生活有何等程度的幫助,香港大學生物科學學院首席講師侯智恒指出,自然環境對於香港的食品安全有極大幫助。

現時香港主要靠進口食品,雖然香港暫時未出現過嚴重影響進口食品供應的天災人禍,但始終難保有機會發生,而自然環境則可提供種植食品的條件,令香港生產更多本地食品,免卻食物危機。再者,侯智恒提到有不少藥物均從生物多樣性生產而來,例如流感用藥「特敏福」是由八角所提煉,「我們經常說生物多樣性要從全球性的角度考量,每個國家、每個政府都有國際義務去做,如果有些國家做少一點,有些國家多做一點,那就會有不公平的情況出現。」

不過,每個地區可以付出的資源不一,難以評論公平與否,但香港作為一個發展蓬勃的城市,自然應負起責任達成「可持續發展」的目標。政府需要明白,發展與保育的重要性是一樣,更可並存。然而,政府經常本着「先發展、後補償」的態度,對於「可持續發展」是百利而無一害,而最大問題是——政府的生態環境補償機制存在不少缺失。

香港濕地公園是生境補償區,用以彌補后海灣地區因天水圍新市鎮發展而失去的生境。(吳鍾坤攝)

生境補償機制不完善

生態環境補償(生境補償),是通過在其他地方造林或恢復退化的土地,以抵銷或中和城市新發展所造成的物種棲息地和生物多樣性的損害,是一種「無淨損失」的政策,例如香港濕地公園也是其中一個生境補償區,用以彌補后海灣地區因天水圍新市鎮發展而失去的生境。侯智恒指出,生境補償對於保育是否有效,多半基於需要補償的生境範圍、生境的類種及長遠管理的資源是否足夠,但他也坦言香港的生境補償並不完善。

侯智恒過往擔任環境諮詢委員會成員,他解釋生境補償主要有三項——小林木的補償、紅樹林的補償,以及濕地及魚塘的補償。政府需要在這些被破壞的生境範圍附近找出相等或更大的土地種植樹木、紅樹林或製作魚塘以進行補償。他在環諮會中曾就生境補償提出建議,讓政府找出過往所有的生境補償區,並進行研究,調查生境補償的有效性,「譬如過去二十年內香港總共需要補償20公頃的林木,而這些補償區散落在不同地點,究竟該20公頃有多少範圍真的能夠成為一個樹林?」

可是,侯智恒批評,政府只向他表示計劃成功,一直不願意進行研究及提供數據,做法十分「不科學」。樹木種植為侯智恒的本科研究項目,他明白種植樹木的困難程度頗高,但政府的樹木種植合約只有三年,最多只有六年,「他們覺得林木會自動在三年內長成,當然不是這樣,如果他們認為(樹林)不用管理便可以成林,這個想法與倒錢落海沒有分別。」他認為,科學數據對於規劃十分重要,假如補償區域只有60%能夠成功織成樹林,未來其他的生境補償也需要擴大範圍,因為「生境補償」的原則是「無淨損失」,若成功率只有60%並不算是一種補償。

侯智恒批評,政府只向他表示生境補償計劃成功,一直不願意進行研究及提供數據,做法十分「不科學」。(盧翊銘攝)

因此,政府若希望以這種方法平衡發展及保育,應有更緊密的研究、調整,不應再本着「做完就算」的心態。然而,侯智恒亦提出主要問題——大部份國家的生境補償政策也不理想,原因與資源相關,補償項目的倡議人往往希望減少項目用到的資源,尤其人力資源,所以不會有理想的效果。既然這個「無淨損失」政策可行度較低,要達至發展與保育平衡就必須從根本的城市規劃開始着手處理。

政府於今年《施政報告》提出「北部都會區」的願景,計劃將新界北打造成一個創科基地、香港第三個核心商業區。由於新界北有不少農地、漁塘等具保育價值的土地,因此「北部都會區」應是實現發展與保育平衡的重要據點。事實上,政府公布「北部都會區」時已計劃收地700公頃興建三個濕地保育公園,當中包括《拉姆薩爾公約》指定的國際重要濕地,提出營造「城市與鄉郊結合、發展與保育並存」的要境。儘管政府提出收回私人擁有的濕地作保育,但另一方面卻建議利用「濕地緩衝區」,甚至「濕地保育區」的濕地作發展用途。有不少環保組織均表示支持政府收回土地建濕地公園,但亦擔心在成立濕地公園的過渡期間會有生態損失,希望政府長遠要改變「先發展、後補償」的思維。

譚小瑩表示,若要發展濕地緩衝區,應該仔細看看計劃如何影響當區的候鳥。(歐嘉樂攝)

城市規劃應「尊重」大自然

對於這些憂慮,香港規劃師學會前會長譚小瑩解釋,約於1997至1998年間,政府曾經進行一個魚塘研究,當時政府強調生態價值不應有「淨虧損」,即使有某些魚塘被平整用作興建房屋,他們亦會做相應的生境補償措施。她坦言,以往有新界地主嘗試申請將魚塘改成屋地,但政府批准的機會亦不大。只是,最近政府土地發展壓力甚大,所以計劃「北部都會區」時會考慮到使用濕地緩衝區,「不過多年以來(要發展濕地緩衝區)是困難的,如果真的要發展這些地段,便應該仔細看看計劃會如何影響當區的候鳥。」

根據香港觀鳥會與內地調查員公布的中國沿海水鳥數量調查結果,一共錄得180種約97萬隻水鳥棲息,但后海灣的水鳥越冬數量呈下跌趨勢,原因主要是新界西北持續發展,令雀鳥落腳範圍日漸縮減。因此,「北部都會區」的發展很有可能也會影響候鳥來港棲息。譚小瑩認為,要在濕地緩衝區發展並非完全不可行,但要「好小心」處理,而且要進行較多研究,「到底我們要用到多少(濕地緩衝區)地?是否可以盡量少用?那些土地要用作興建什麼?」她建議,如果真的要使用濕地緩衝區的土地,應在該處興建較矮的樓房,例如創新用的工廠,樓面面積較大,不會阻礙候鳥的飛行路線;另外,用作興建樓房的物料亦要小心選擇,不應該興建任何玻璃幕牆,「過程中是能夠做一些紓緩措施,但一定要重覆進行魚塘研究。」

另外,政府現時的計劃傾向將保育範圍向「北部都會區」的邊界移動,中部則用作興建房屋與創科基建,如何能夠減少城市對於自然環境的影響?譚小瑩認為,香港應學習新加坡使用的「花園城市」規劃模式,「不過地理上新加坡與我們不一樣,我們的城市是由山、樹圍繞而成,但新加坡卻是一片平地,天氣比香港更熱。」因此,新加坡會着手進行綠化城市的工作,譚小瑩指出,他們會較在意城市帶給市民的舒適感,多會於公屋邨及高樓之間興建平台,並在平台或步道種植大量樹木及建設空中花園。然而,與新加坡的城市中心相比,香港城市顯然較不舒適,街道上的樹木亦較少,連市民的舒適感也無法滿足,遑論進行保育。

譚小瑩認為,香港應學習新加坡使用的「花園城市」規劃模式。(美聯社)

因此,「北部都會區」的重要性在於它是城市規劃「二次機會」,讓香港的城市發展能與香港優質的自然環境融合,「我們不應該再是『新市鎮還新市鎮,山還山』,而是要將兩者拉在一起。」譚小瑩建議,政府規劃「北部都會區」時,應以「blue and green corridors」(綠化步道)連繫整個城市及附近的自然環境,而最接近綠化帶的建設應是愈來愈回歸自然,減少以石屎或玻璃幕牆作建築材質,用以「回應」大自然。另外,新界多魚塘、村落等地帶,它們都有獨特的景觀,「如果今次真的要發展這些地方,我們應該去『玩』一些設計,但鄉郊的環境與都會區不會感覺很割裂,兩者也可以尊重對方。」

譚小瑩所提及的「尊重」,正是政府現在缺乏的特質。事實上,人類寄於地球的籬下,對於大自然環境需要一種尊重的態度,而「可持續發展」則是人類對大自然表示尊重的行動。每一個國家、城市亦應負上相等的責任,避免過度發展,破壞自然環境及其他物種的棲息地,香港亦應如是。如果政府一直保持着對保育的「敵意」,讓它與城市發展對立,實在難以達到「可持續發展」的目標,最終受害的不止是其他物種,而是人類自身。「可持續發展」,在政府眼中不應再淪為「口號」,應摒棄「發展先行」的原則,讓「保育」與「發展」並駕齊驅,達至真正的「並存」。